臺南市北區公園國小105學年交通安全教育推動小組組織章程
一、依據:
(一)國民小學交通安全教育計畫綱要。
(二)本校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
二、目的:為加強學生安全教育,以養成學生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及交通秩序,避免意外傷亡,特訂本章程。
三、任務:
(一)審定本校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
(二)充實交通安全教育各項教學設備及環境設施。
(三)督導交通安全各項教學活動及配合設施。
(四)協調各科教學活動配合事項。
(五)協調解決交通安全教育有關疑難問題。
(六)執行本會各項決議事項。
(七)有關交通安全教育事項之檢討改進。
五、會議時間:
(一)每學期開始及結束前各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二)本章程經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