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倫比亞特區位於
馬里蘭州和
維吉尼亞州的交界處,兩州界河
波多馬克河由西北向東南流貫特區,形成特區西面的天然界限。成立之初,哥倫比亞特區是一個邊長10英里(16公里)的正方形區域,不僅包括了特區現在的全部範圍,還包括波多馬克河西岸維吉尼亞州的亞歷山德里亞郡(Alexandria County, D.C.),即今日的
阿靈頓郡以及
亞歷山德里亞市。特區成立後不久,西岸的居民就因為國會過度重視東岸以及蓄奴等問題,發起了回歸維吉尼亞的運動,經他們多次請願,美國國會於1846年7月9日通過
法案,並經維吉尼亞人民大會批准,將波多馬克河南岸的土地交還維吉尼亞。特區設立早期,波多馬克河北岸有
喬治城鎮、
華盛頓市及
華盛頓郡三個分開的行政區劃;其中建立於1791年的華盛頓市乃為彰顯
喬治·華盛頓對
美國建國的貢獻而命名,後來發展為特區中的核心
城市。依據一項1871年的立法,前述三區於1878年合併為華盛頓市,而聯邦管轄的特區及華盛頓市
地方政府從此轄區重疊,因此產生今日使用的「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合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