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美利堅合眾國國旗旗面由13道紅白相間的寬條構成,左上角還有一個包含了50顆白色小五角星的藍色長方形。50顆小星代表了美國的50個州,而13條間紋則象徵著美國最早建國時的13個殖民地。紅色象徵勇氣,白色象徵真理,藍色則象徵正義。

這面旗幟俗稱「星條旗」(Stars and Stripes)、中文俗稱「花旗」,正式名稱「合眾國旗」(The Flag of the United States)。它在正式成為美國國旗後曾經過26次修改。最早期的美國國旗只有13顆星,之後每一個州加入合眾國就在國旗上加上一顆星,但是寬條的數目不變。根據1818年4月4日通過的《國旗法案》(Flag Act of 1818),只能在7月4日美國獨立日這一天對國旗作出更改。1959年8月21日夏威夷正式成為美國的一個州後,次年國慶日,國旗上的49顆星被改為50顆——這也是美國國旗距今最近的一次修改。

對美國人而言,國旗有多種意義。國旗是美國憲法以及權利法案所保障的所有自由的象徵。大多數時候它還是個人自由的象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