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國民小學係採學區制,希望學童能以居住的學區就近入學,惟本校學區因人數超過標準學生總量過多,為保障學生教育活動之基本空間,確保國民教育品質,維護學生受教權益,以學校設備資源最大容量控管。
答:
一百零七學年度(自8月1日起)開始實施。
答:
依據市府辦法,設籍指的是學生設籍時間(直系尊親屬只要在同一戶籍即可,無須檢核直系尊親屬設籍時間)
答:
共同學區中如有二所以上學校可讀,選擇哪一所係由家長或學生自行決定。
答:
請見入學作業規定之 伍、入學方式 -->第三條 錄取順位 -->4.排序依據
答:
114學年一年級新生入學年齡107.9.2~108.9.1
答:
1.114學年預計招收10個班。
2.每班班級人數依市府核定為準。
答:
不行,請見學校總量管制辦法。
答:
新生入學作業說明及相關資訊已公告於學校網頁/入學專區,重要時程如下
新生入學登記時間:114年3月15日(六) 8:30-11:30 地點:關埔國小
新生錄取公告時間:114年3月24日(一)前
新生入學報到日 :
(1)網路報到:114年3月31日(一)~4月5日(六)
(2)實體報到:114年4月7日(一)、4月8日(二) 兩日上午8:30-12:00 地點:關埔國小教務處
答:
(1)請先確認是否為本校學區。
(2)相關實施期程參閱「新竹市關埔國小114新生入學實施進度表」(就是「實施期程」的頁面)。
(3)錄取名單有疑問請洽本校教務處 。
答:
新生入學登記表寄到【戶籍地】,若114年3月11日尚未收到入學通知單,請直接向本校查詢。
另一種狀況則是區公所製發名單的時候,孩子尚未遷入本校學區,若是此種情況學生,煩請要準備入學登記表(自己填寫)、新生家訪同意書、新式詳細記事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向戶政申請遷徙證明書、居住事實文件,於114年3月15日(六)當日登記時間(8:30-11:30)直至本校辦理。。
答:
可以,這樣的情況我們稱之為外來新增。請依相關規定辦理登記。煩請要準備入學登記表(自己填寫)、新生家訪同意書、新式詳細記事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需詳細記事)、向戶政申請遷徙證明書、居住事實文件。
答:
如果想要讀關埔國小,3/15一定要來登記。
登記日前不讀關埔的家長,煩請家長填寫線上表單,以利學校轉介名單給相關學校。
答:
先提醒家長:
登記資料不齊者,入學排序順位在所有證件齊全者之後;未帶正本視同證件不齊。
證明文件都要有正本、影本。
此問題家長請再詳閱「新竹市關埔國小班級總量限制學生入學作業規定」:
需準備以下文件
1.新生入學登記表 ( 3/7 寄發)
2.新生家訪同意書(未交視同文件不齊全)
3.新式詳細記事戶口名簿(含現住人口、詳細記事)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請注意不管是戶籍謄本或者式戶口名簿都要詳細記事,省略記事形同缺件喔,謝謝
詳細記事跟省略記事的模樣 ,請家長務必檢查手邊的戶口名簿--->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644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校學區內之本市國民小學學生,其戶籍並與直系血親尊親屬或法定監護人同一戶籍
4.居住證明文件:
(1)房屋自有者 (二擇一):
房屋所有權狀或
影本當年度(114年)房屋稅籍證明(已取消房屋稅單列為所有權證明)
(2)非房屋自有者:
經法院公證之租賃契約 。
承租人必須是學童直系尊親屬,且有效期間涵蓋114年8月30日。
5.學童的遷徙證明 (如果對於收到的登記表有想更改設籍時間或者後來才搬來沒收到登記表的務必附上)
如果您沒有要改設籍時間,而且有收到入學登記表(加蓋學校印),則沒有附遷徙證明不會視為缺件。
答:
1.依戶籍資料所載遷入本校學區之日期。
2.學區內遷徙採最早時間:同在本校學區內之遷移其設籍時間可追溯至最早遷入日期(請檢附遷徙證明書)。
3.學區外遷徙則採最後一次學區內設籍:如遷出本校學區再遷入本校學區者其設籍時間採計最後一次遷入本校學區時間。
答:
煩請至戶政事務所申請遷徙證明書
狀況一:甲(學區內)-->乙(學區內),連續都在關埔學區內,得以累積採計。
狀況二:甲(學區內)-->乙(非學區內)-->丙(學區內),設籍時間有中斷,僅採計丙地設籍時間。
答:
要。 請詳閱「新竹市國民中小學班級總量限制學校新生分發及學生轉入學要點」,中華民國107年12月19日修正。
法院或法院授權之民間公證人所認證之租賃契約,另只要是法院即可,不分區域。
租賃契約之公證,可由法院授權民間公證人公證之。
答:
不行,無償借用契約(租金0元)不屬租賃契約,無法進入第二順位排序。請詳閱「新竹市國民中小學班級總量限制學校新生分發及學生轉入學要點」,中華民國107年12月19日修正。
答:
自有房屋部分,擁有者為直系尊親屬才屬自有房屋(孩子的爸爸、媽媽、爺爺、奶奶、外公或外婆的,才符合自有房屋的條件)
其餘皆需租賃契約(就算是親朋好友的房子,都需要提供具法院認證之租賃證明)
無償借用契約(租金0元)不屬租賃契約,無法進入第二順位排序。
補充說明:只要不是直系尊親屬的房子,若要進入第二順位,就算是親朋好友的房子,都需要提供具法院認證之租賃證明。
答:
「目前」規定需涵蓋至當年度開學日。
答: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業務簡介-公證業務-各種公、認證須注意事項
https://scd.judicial.gov.tw/tw/cp-3268-210248-6f77f-191.html
答:
答:
依本校「新竹市關埔國小班級總量限制學生入學作業規定」:
(1)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學區內
(2)其戶籍並應與直系血親尊親屬或法定監護人同一戶籍並居住於學區內
(3)其居住之房舍應為自有或租賃,
A屬自有房屋者應檢附設籍之房屋所有權狀或當年度房屋稅籍證明;
B屬房屋租賃者須提供登記日前經法院公證之房屋租賃契約證明 。
114學年一年級新生入學年齡 出生日期為107.9.2~108.9.1 ,入學年齡差一天都不可,但持有市府(教育處)核定文號提早入學者除外。
答:
依「新竹市關埔國小班級總量限制學生入學作業規定」凡學校教職員工子女,可就讀該服務學校。
答:不可以,請參照「新竹市關埔國小班級總量限制學生入學作業規定」說明三。
答:
(1)所有登記新生需完整填寫同意書並於新生登記(3/15)當日繳交正本,未交視同文件不齊全。
(2)若經訪查發現有學生已遷居學區外、或為空戶、或確認無居住事實者,本校列為第三順位錄取。
答:
依新竹市總量限制學校居住事實查核實施計畫實施對象為:
(1)同一門牌戶址有2名以上新生同時辦理資格審查入學,且非屬同年度入學之雙(多)胞胎情形者。
(2)依「新竹市國民中小學班級總量限制學校新生分發及學生轉入學要點」第 6 點檢附設籍之經公證人公證房屋租賃契約方式辦理入學資格審查者。
(3)提出入學疑義申請者。
答:
(1)於114.3.19(三)~3.21 (五),每日大約下午五點後進行家訪。
(2)家訪前會先以電話聯繫,確認時間。家訪時需要看到學生本人,並詢問一些問題。
(3)未順利完成家訪,會發書面通知並電話聯繫家長再次家訪。
答:
否,因弟妹已非屬本校學區學生,故無法就讀。
答:
請由學校專案報府核定後將兄姊遷往弟妹就讀的學校。
答:
不行,除非最後一名如有二人以上同日遷入學區者,以有兄姊就讀本校者為優先;若條件相同者,則採公開抽籤決定。但最後一名錄取學生為多胞胎之一者,其多胞胎手足隨同該生以外加名額就讀本校。
新生入學依新生戶籍遷入學區居住時間決定優先錄取順序。
答:
總量學校之學校係以學生設籍先後排序,由於設籍登記是在戶政事務所,本校並無設籍該學區學生之明確數據,因此須俟登記後,學校也才知道有多少學生設籍並進行符合資格者之排序。
答:
無法回答,每年情況都不同,須等登記後,學校也才知道有多少學生設籍並進行符合資格者之排序。
答:
辦法有寫:最後一名如有二人以上同日遷入學區者,以有兄姊就讀本校者為優先;若條件相同者,則採公開抽籤決定。但最後一名錄取學生為多胞胎之一者,其多胞胎手足隨同該生以外加名額就讀本校。
答:
沒有喔!請家長備妥資料,我們是按照「設籍時間」進行排序喔 !
答:
參加新生登記作業而未獲錄取及未參加新生登記作業者,依以下原則分發至鄰近國小就讀。
答:
(1)依報到日期攜帶新戶口名簿至學區學校辦理登記或報到(總量學校如已過登記日期,則不再接受登記,逕予轉分發)
(2)撥電本校教務處,告知學生○○○將至○○學校就讀,以免學校將學生列入新生未報到名單並進行追蹤。
答:
1.無法於學期中轉入,只能在寒假或暑假辦理 。
2.學期中班級總量限制之年級學生,僅得轉出。但具特殊理由,經本校入學作業委員會審查或市府核准者,不在此限。
3.學期中轉出後,班級總量限制之年級如總人數未逾市府核定人數之上限時之缺額,於寒假及暑假中辦理補實作業,依順位排序,同一順位再依其戶籍遷入學區居住時間決定優先錄取順序,最後一名如有二人以上同日遷入學區者,已有兄妹就讀本校者優先錄取,若無則採公開抽籤決定。
答:
再次提醒家長,系統無法兩間都同時報到喔,一定要先放棄一間報到,才能報到另外一間。請見報到單與上面說明。麻煩家長選擇一間學校,另一間學校要填放棄書喔!
答:
可以先報到其他學校,等孩童有備取上關埔的時候,再跟已報到學校的註冊組聯繫放棄就讀,該校註冊組協助取消報到後,才能報到關埔喔!
答:
放棄報到關埔者請務必上網填報放棄書:表單114.03.24後開放填寫
(學校將會與家長確認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