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所屬各級學校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規定實施計畫:「各校授課人員應在服務學校,每學年至少公開授課一次,並以校內教師觀課(以下簡稱觀課教師)為原則。」
此表彙整本校教師辦理「全市性」、「校內領域」,並符合以下原則之公開授課情形:
(一)共同備課:結合各教學研究會、年級或年段會議、專業學習社群、課程與教學創新之主題,或學校申請各專案或課程研發相關計畫,進行授課前課程之共同備課。(辦理領域/社群共備及公開說課)
(二)教學觀察:授課人員應於公開授課前提出授課教案或相關規劃(格式由各校自訂),供觀課教師參考,以利公開授課後專業回饋之進行。(辦理公開觀課,觀課人員完成觀課紀錄)
(三)專業回饋:公開授課結束之後,授課及觀課教師應就該公開授課之學生課堂學習情形及教學觀察結果進行研討並交換意見。(辦理領域/社群公開議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