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資源班任務
資源班應提供特殊教育之教學與輔導、諮詢與支 持及協調與整合資源等服務。其任務如下:
(一)負責資源班身心障礙學生個案管理工作。
(二)與普通班教師、家長、行政人員、學生及相關 人員合作,共同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並提供 學生適性之課程、教學、評量、輔導與轉銜服務等。
(三)協助整合校內外教育及相關資源,例如:協助申請輔具等。
(四)協助辦理普通班之疑似身心障礙學生轉介前輔導與評量鑑定。
(五)提供普通班教師、相關人員及家長特殊教育諮詢與支援服務。
貳、實施內容
資源班之實施內容包含直接服務、間接服務、個案管理及其他相關特教推動事宜,其內容如下:
(一)直接服務為對學生進行直接教學與輔導,包含 課程設計、教材編選、教具製作、教學、評量、 行為與生活輔導及轉銜服務等。
(二)間接服務為對普通班教師、家長與同儕提供諮詢、親職教育及協助推動融合教育等。
(三)個案管理包含擬訂個別化教育計畫、建立個案 資料、必要時報請學校召開個案會議、進行轉銜與追蹤、連結校內外資源等事項。
參、課程與教學
(一)資源班應採用正式與非正式評量,評估學生基 本能力和特殊教育需求,以做為課程設計之依 據。
(二)課程設計應依據學生需求,參照學生個別化教 育計畫目標,並與普通班教師、家長及相關人 員討論。
(三)課程內容可依據普通班課程或能力指標進行調 整,調整方式包括簡化、減量、分解、替代、 重整、加深或加廣等。
(四)根據學生需求提供相符之特殊教育課程,例 如:學習策略、社會技巧、溝通訓練、職業教 育、定向行動等。
(五)定期評估課程之適切性,必要時應調整課程目 標與內容等。
(六)資源班之教學採小組教學為原則。
(七)資源班教師應將相關專業人員之建議融入教學 活動,並定期與普通班教師及相關專業人員討 論學生之學習情形與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