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類巡迴班
不分類巡迴輔導班
不分類巡迴輔導班
巡迴輔導教師之教學課程內容以特殊教育課程為主、學習困難之學科補救教學為輔。
特殊教育課程包括聽能訓練、說話訓練、點字教學、定向行動訓練、情緒管理、社會適應、社交技巧、注意力訓練、生活自理及學習策略教導等。
學科補救教學之學科包括國語(文)、數學等。
巡迴輔導教師之服務項目如下:
(一)轉介前諮詢輔導。
(二)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與評量。
(三)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
(四)執行適性課程與行為輔導。
(五)蒐集、編製教材教具。
(六)實施教學評量工作。
(七)提供普通班教師及家長特殊教育之諮詢及支援服務。
(八)輔導疑似身心障礙學生及有特殊教育需求之學生。
(九)提供身心障礙學生班級輔導及轉銜服務。
(十)協助特殊教育工作,如參與特殊教育宣導、個案研討會議、本市
巡迴輔導之工作規劃等。
巡迴輔導班學生經巡迴輔導教師評估學習情況改善、適應良好,或擬改變安置型態,須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核定,再報請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同意後重新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