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辦法

精彩20跨越平興「看見平興之美」攝影比賽辦法

一、活動宗旨:為慶祝本校20週年校慶並展現人文關懷、學校環境及建築特色等多樣風華,透過攝影鏡頭以不同角度來捕捉屬於平興之美。

二、參加資格:凡本校之生親師皆可報名。

三、攝影主題:人文風情、建築景觀、教學與課外活動、服務學習等與學校產生聯結的畫面皆可。

四、作品規格:本次參賽作品皆須為數位檔案,不限定使用數位相機所攝之照片。所有每張參賽照片檔案須為 JPG 檔格式,單張尺寸至少2400*3600像素長寬以上,300dpi ,直橫不拘,每人最多參加2張。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銳利度;不得抄襲、重製、拷貝、裝裱、加色、重曝、機內重曝、改造、格放及合成(包括增加或減少原始影像的元素)。

五、收件方式:參賽網址:http://xoops.psees.tyc.edu.tw/modules/ck2_contest/submit.php?csn=5

六、收件日期:收件期間自即日起至2019年3月8日(星期五)截止。

七、比賽獎勵:優選:50名,致贈紀念品一份(每人限得一個獎項)

八、作品評審:由本校聘請評審,參賽者對評審成員及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九、得獎公佈:2019年4月8日

十、展覽期間:2019年4月22日~5月4日

展覽地點:風雨操場

十一、參賽規則與聲明:

1. 凡繳交作品參與比賽者,即代表同意遵守參賽規則及同意本校依法蒐集、處理、利用其所有個人資料。

2.參賽作品需由本人親自拍攝,並須以本人之真實身份資料投稿,禁止匿名投稿。且參賽者必須擁有參賽作品之一切權利,不符規定者本校得取消其資格。

3.參賽者有義務確保填寫資料均為真實正確,其參賽作品未侵害第三人之商標、專利、著作權等相關法令規定,如有不實或違反參賽規則之情事,經查證屬實,同意本校取消其得獎資格,已領取獎勵者(含獎金、獎狀等)須立即返還之,且願自負全部責任,與本校無涉。

4.每位參賽者至多只能報名兩組作品,多報者本校將不分組取消多出之資格作品,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

5.得獎者需提供個人身分證件及配合填寫獎項領取文件,並至本校指定地點領取。

6.本校有權對入選(含)以上作品有權製作光碟、印刷物、網站、展出及提供教學之用途,不另給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