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學校家長會是由在學每一位學生之父母、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為當然會員組織之。
2 家長會是學校教育共同經營者,各項資源支援者,同時也是學校教育的監督者。
3 家長會是全體家長共同關心子女及校園教育共同意見及共負責任的組織。
4.家長會分「班級家長會」、「會員代表大會」、「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四層級組織運作。
班級家長會是學校家長會的基石,所以各班的班級家長會代表產生之後,即可代表班 級,參加學校家長會代表大會,選舉出學校家長會委員。所以,學校家長會分成三個層級運作:
1.班級家長會(選出各班家長代表)
2.會員代表大會(選出家長委員、常務委員、會長)
3.學校家長委員會(平時執行家長會決議事項)
談到家長會的組織,家長會長、副會長、常務委員及所有委員是這個組織的成員。各班級家長代表,參加家長代表大會。在大會中,選出家長會委員,再由委員中選出一定比例的常務委員,然後由常務委員中,選出副會長及會長,過程是:
1、監督學校教育事務,保障家長參與教育事務的權利。
2、凝聚家長共識,做為學校教育及家庭教育溝通的橋樑。
3、結合社會資源,協助弱勢家庭。
4、協助家長自我成長,落實教育成果。
5、吸納社會資源,豐富學校教育,營造優質學習環境。
6、營造安全、溫馨的學童成長社區環境,實踐「學校社區化、社區學校化」的理想。
1 依據「桃園縣中小學學生家長會設置要點」,各校可依「要點」自訂家長會組織章 程。
2 開發社區資源結合學校,協助教育建設。
3 家長會要發揮基本效率,需要人力資源,因此招募「義工服務隊」,目前本校共有 「交通義工組」及「母語義工組」兩組,成員共52人。辦公室設在校門入口處右轉 ,以便協助學校各項活動。
4 舉辦各項綜合活動:如音樂欣賞、環保宣導、法律座談、安全教育、生活禮儀、跳 蚤市場等幫助同學增進生活教育。
5 協助學校發行「親師通訊」刊物,提供家長了解學校與家長會平時之運作狀況。
6 建立會務推展制度:組織分工、充分授權,視實際需要運作。
7 家長會設立「服務專線電話」:由會長、全體家長委員及義工服務隊或熱心家長 每星期安排固定時間共同輪值接聽電話,協助家長、學生處理申訴事件。
8 家長會費、學生的繳費及家長或社會人士之捐款等:由校長、會長及家長會幹事, 三人具名在公營銀行或政府指定之公庫設立專戶,其收支已設立專帳處理,並定期 向委員會提出報告。
9 家長會、會員間平時感情聯繫與互動:舉辦教育觀摩、節慶聯誼、登山、露營、 參觀旅遊等,同時可請校長、主任參加,促進會員團結合作,關心校務,並可增進 家長與學校的感情。
10 做好每年會長及會務交接工作:家長會長及委員不能因改選就失聯,前者有義務 向新任會長傳授實務經驗。卸任會長在交接前宜將相關校務會議、教評會議、班級 會議、各項活動等開會資料移交供新任會長參考。
家長會會長可以說是學校家長會的總舵手,除了掌握財力與人力之外,會長應把握機會讓會員代表和家長委員瞭解,學校家長會是全校家長的,擔任代表委員不是來當冤大頭的,也不是來當官的。當然,當上家長代表及家長會委員絕對不是謀得一官半職,更不是一個頭銜,就可以在學校頤指氣使,或干涉校務太多,甚至希望享受特權。唯有正確的概念,都深植在每一位家長代表和家長委員心中,學校家長會才能健全的永續發展,成為協助學校務推動最好的助力。
家長會是一個獨立的組織,是學校教育最好的後盾,成員應掌握其獨立的教育精神,不要被政治力介入,不要被利益團體掌控,確立家長會的成立主要目的,是與學校共同辦好教育,不存其他雜質。
家長會功能,是要提供管道,讓學校、老師、家長之間,有良好的溝通橋樑;讓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及社會教育三環可以緊緊相扣,所以,學校家長會的教育權利應該是可以被彰顯的,家長會的經營應該盡量朝這個目標前進,把多年努力爭取到的教育參與權,完全正向發揮出來。
教育是為人所存在,讓每一個身為人的孩子,都能學到作為人應有的特質。所以,以人文為出發點的教育設計,才能掌握教育的本質,這也是多年來教育改革不斷努力的方針。家長會的經營,也要朝著人文關懷的理想境界去努力,與學校共同營造一個安全、又充滿人文精神的學習環境,讓每個孩子都能快樂、適性發展,這樣的心情與期待,應該是老師,也是每一位家長都有的吧!
綜理會務並對外代表家長會
1.由會長授權出席會議或代表會長對外發言
2.配合學校需要,以家長會名義籌募經費及管理、運用經費等工作。
1.由會長授權出席會議或代表會長對外發言
2.整合社區、家長資源、協助教學與輔導、參與課程發展設計及出版通訊等工作。
1.由會長授權出席會議或代表會長對外發言
2.建立並維護家長會資訊溝通平台,並協助各組相關資料整合、美術編輯、記錄整理,及家長代表大會、家長委員會和常務委員會記錄等文書等工作。
1.由會長授權出席會議或代表會長對外發言
2.籌辦親職教育、學藝、文康、休閒、體育及聯誼活動等工作。
1.由會長授權出席會議或代表會長對外發言
2.協助學校募集學生家長或社區人士成立志工服務隊,協助交通導護、圖書管理、維護校園環境及支援教學等服務性等工作。
1.由會長授權出席會議或代表會長對外發言
2.協助學校關注校園安全、設施維護、餐飲安全及品質等工作。
1.由會長授權出席會議或代表會長對外發言
2.建立家長個人資料連絡網、爭取有關機構或熱心人士協助學校發展校務、排解社區或家長與學校或教師間之紛爭及策畫舉辦各種茶會、接待來賓等工作。
(一) 推選常務委員及遴聘顧問。
(二) 依法規推選家長會代表,出席校務會議、教評會、校長遴選委員會及參與其他教育事務。
(三) 協助學校推展教育及提供改進之建議事項。
(四) 經常處理會務及執行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
(五) 研擬會員代表大會之提案。
(六) 研擬會務計畫與會員收費收支預算案及報告經費收支。
(七) 整理會員代表大會建議,移請學校參辦。
(八) 協助學校處理重大偶發事件,及有關學校、教師與學生及家長間之爭議。
(九) 協助學校辦理親職教育及親師懇談等活動,促進家長成長及其與教師之合作。
(十) 其他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