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分抵免

一、抵免線上辦理時間:2/5-2/16
二、抵免辦理對象:112學年度入學之新生、轉學生
申請休學之新生,請於辦理休學手續時主動告知抵免意願,並於辦理休學手續時一併完成線上抵免申請,逾期不得再受理。
三、辦理學分抵免者,請於開學當週補交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至註冊課務二組。
四、請於開學當週至註冊課務二組,現場簽署學分抵免確認單。如有錯誤或需增補抵免,請於開學當週辦理時提出,逾期視同抵免資料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