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4.1.1
基本分
檢視【資通系統盤點方法說明】、【資通系統清冊】必須明列(不可為空)核心/非核心系統、且完成IP網段內或網域名稱之「全校」系統盤點(例如行政、教學單位的網站不應漏盤)
再加分
檢視【資通系統清冊】已將各系統分級、記錄防護基準落實情況
⭐4.1
基本分
檢視【資訊資產盤點方法/類別/範圍說明】、【宣導或教育訓練紀錄】或【管審會議紀錄】規劃進行「全校」資訊資產盤點(至少包含軟體、硬體、人員)
再加分
檢視【宣導或教育訓練紀錄】或【管審會議紀錄】規劃進行「全校」資訊資產風險評鑑
⭐4.1.2
基本分
檢視【宣導或教育訓練紀錄】或【管審會議紀錄】規劃進行「全校」物聯網設備盤點
再加分
檢視【物聯網清查方式的相關記錄及說明】查證除調查方式之外再用其他工具清查全校物聯網設備,並有相關管控措施。
👏🏽4.2
基本分 再加分
由於1.1及4.1已可檢視今年度的盤點情形,足以代表學校已依資訊資產管理程序定期更新資產清冊,因此本項不再要求上傳程序書讓審查委員查證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