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指標
說明
應檢具資料及期程
檢核方式
一、行政管理與校務發展
(30分)
(一)
校務發展與執行(15分)
1. 校務發展計畫能促進校務革新與發展。
2. 定期召開各項會議檢討執行成效與策劃未來發展。
3. 整合家長會與社區資源,共創教育夥伴關係。
4. 縣級教育政策能融入校務發展計畫中實踐。
能妥善運用現有設備及補助經費,對學校設施與設備進行最有效的應用與維護。
1.學校基本資料表(受評學年度)
表1-1、表1-2
2. 校務發展計畫(含受評學年度即可)或學年度工作計畫。
(該學年度及前一學年度資料)
3. 校務會議(簽到表、議程、決議)及行政會議紀錄(無須上傳平台,待實地訪 評時,提供委員檢視,書面或電子檔皆可)
4. 社會資源(家長會、學校相關志工團體 或社區資源提供學校協助各項資料) 表2
5. 中央及地方政府資源(相關經費申請、設備借用及使用情形紀錄)
表3-1、表3-2
1. 電子檔資料
2.訪談
(二)
學校課程發展與執行(15分)
1. 課程計畫發展歷程。
2. 課程計畫實施成效。
課程訪視後,
改進課程實施
的策略。
1. 連結彰化縣國民中小學課程計畫平台。
(由學校提供該學年度網頁連結)
1. 電子檔資料
2.訪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