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疏浚及護岸工程及早施工,以增加河道之輸洪能力,並嚴格限制上游集水區土地開發,抑制逕流量之增加。
限期完成汐止地區防洪保護措施替代方案之評估,依工程經費、工程技術可行性、環境與社會影響等情形進行詳細分析,可能的方案包括:
1、興建高保護措施之防洪牆及抽水站:
依據防洪保護標準,訂定河道治理計畫線,徵收水利行水區及堤防用地,依汐止河道現況而言,需拆除大量房屋、高度不足橋樑重建及區域排 水系統更新,所需經費相當龐大。
2、採非工程方法保護措施:
包括土地利用限制、洪水預警系統、洪災緊急防範措施等。所需經費 最低,可有效降低因淹水造成之生命財產損失,但無法減低淹水發生次數。對汐止地區而言,外地移入人口較多,採用非工程方法可能影響土地及房屋價格,居民較不易接受。
3、基隆河上游集水區分洪工程:
採行圓山仔或瑞芳分洪,將部份洪流導入基隆東海或深澳港。可降低基隆河尖峰流量,減低分洪工程下游地區之淹水發生次數,但須設置攔河堰、挖掘通水隧道,以分洪至東北岸海濱。本替代方案應對於工程可行性、社會及環境影響加以評
還認為只有靠「治水」才能解決水患問題的人,視野侷限在堤防、疏濬、排水等工程,沒能宏觀地看到水患問題的核心:水患不只是「水」本身的問題,更是「人」的問題,沒有人就無「患」可言。若人因不得不住在本來就會淹水的地方,不處理「人」這個面向並不合理。
可是,我們一直用不合理的方式來處理水患問題:只對「水」開刀。然後人們天真得以為水患問題只要交給堤防、水庫、排水系統等工程設施就可以了。這些工程系統的確可以減少淹水的機率,但前提是雨量不能超過設計標準。問題是,這幾年超過設計標準的降雨越來越多,再加上越來越不透水的城鄉環境造就的大量雨水逕流,於是,許多地方的水淹得一年比一年高。
「治水工程」這件事,用白話來說,其實就是把一個地方本來要承受的水挪到另一個地方去。換句話說,洪水和雨水逕流並沒有消失。在地方性小範圍的降雨時,水泥化的河道和排水幹線可以透過將水排到另一個水較少的地方來避免淹水;但是,當區域性大範圍的降雨發生時,其他地方也得承接大量雨水,用「排水」來解決問題的失敗風險就很大。除此之外,這種「把水從甲地移到乙地」的工程,仔細探究,其中還有必須嚴肅面對的環境正義問題:為什麼一個地方可以把不想要的水排到另一個地方?
如果不繼續治水,那麼解決方法是什麼?很簡單,治「人」!我們需要改變觀念,與其拿水來開刀,該被整治的是我們那不耐水淹的城鄉環境。
(一)排水系統改善
(二)以海水淡化防治抽地下水終止地層下陷
(三)水庫清理淤積
(四)以疏導代替圍堵
(五)應專設治水大臣,統籌全島治水技術研發及預算使用
(六)開發替代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