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班

一、體育班學科教學正常化、充足教學場地設備。

二、聘任具專業素養國家級教練及優秀體育教師,進行運動專長訓練。

三、具有標準田徑場、籃球場、重量訓練室、供加強肌力訓練。

四、建構中等學校優秀選手培訓體系。

五、銜接國小對體育具有專長之畢業生,繼續接受國中之教育,施以有系統之運動專長訓練。

六、透過運動訓練孕育其健全身心,並培植未來優秀運動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