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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教學
首頁
一、自我檢核表
二、正常教學分項指標
1.編班正常化
2.課程教學正常化
3.評量正常化
三、課程計畫
正常教學
3.評量正常化
6.辦理之留校自習,未安排教師上課或進行考試。
7.學校定期評量的紙筆測驗次數,每學期至多3次。
8.學校模擬考能於國中三年級開始辦理,且未在寒暑假結束後第一週實施,辦理日期列入學校行事曆,另每學期辦理次數未超過2次(全學年不得超過4次)。
115-1學校行事曆
114-1學校行事曆
114-2學校行事曆
9.學校能訂定及公告命題審題機制。
新北市立重慶國民中學定期評量命審題機制與迴避原則 (含雙向細目表及審題確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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