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臨床上所用的診斷準則可參考柯志鴻醫師(2005)的臨床經驗,其診斷準則包括三個軸向:
A軸:在以下九項中符合六項因素:
1.整天想著網路上的活動;
2.多次無法控制上網的衝動;
3.耐受性:需要更長的上網時間才能滿足;
4.戒斷症狀:產生焦慮、生氣等情緒,並需接觸網路才能解除;
5.使用網路的時間超過自己原先的期待;
6.持續的想要將網路活動停止或減少,或有多次失敗的經驗;
7.耗費大量的時間在網路的活動上或離開網路上;
8.竭盡所能來獲得上網的機會;
9.即使知道網路已對自己造成生理或心理的問題,仍持續上網。
B軸:功能受損(須至少一項符合):
1.學校與家庭角色受影響;
2.人際關係受影響;
3.違反法律或校規。
C軸:網路成癮的行為(須完全符合):無法以其他精神疾患或躁鬱症做最佳之解釋。
資料來源:王智弘(2009)。網路諮商、網路成癮 與網路心理健康。台北:學富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