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學年度臺中市霧峰區萬豐國民小學導護工作實施計畫
102年8月修定
壹、依據︰國民小學訓導工作手冊
貳、目的:
一、建立學童良好的生活規範。
二、維護學童上放學路隊安全。
三、維持學童校內活動的秩序。
四、維護校園環境的整潔。
參、成員:
一、全校老師
二、導護生
三、警衛
四、愛心義工隊(交通組)
肆、導護工作的範圍
〈一〉推行品德教育核心價值具體行為規條,並輔導兒童實踐力行。
〈二〉維護學生上、放學秩序及路隊的交通安全。
〈三〉巡視各班教室、校園角落、指導導護生執行工作以維護活動之安全。
〈四〉主持朝會、導護報告、工作檢討、反省改進表揚好人好事及處理遺失物品或招領事宜。
〈五〉偶發生事件之處理〈或連絡家長共同研商對策,以謀求解決之道〉。
〈六〉評定各項生活規範〈秩序〉,衛生習慣〈整潔〉、禮節等競賽成績,並適時公布及獎懲。
〈七〉朝夕會及臨時集會時之整隊、指揮、廣播與報告。
〈八〉輔導學生營養午餐提飯及用餐之秩序,注意飲食禮節。
〈九〉巡視各班的午休及安全。
〈十〉輔導學生校外生活,並懂得保護自己,禁止前往不正當的遊戲場所。
〈十一〉詳實記載「導護日誌」。
伍、實施方法
〈ㄧ〉導護工作值週,時間自週五上午十時十分至下週五上午十時十分;
每天上午七時十分至下午四時三十分全體學生離校為止。
〈二〉每週設總導護一人、導護老師一人,計二人。
〈三〉導護人員應運用導護生協助推行各項執行項目。
〈四〉導護站崗位置,依各組人員排定擔任。
〈五〉導護工作移交每週五下午第二節下課交接。
陸、主要職責:
一、總導護:
〈1〉 擬定該週導護工作重點及指導導護生執行工作。
〈2〉主持各種兒童集會、活動及秩序管理事宜,並檢討得失。
〈3〉宣導核心價值實踐規條、晨檢及生活規範指導。
〈4〉協助各項教育宣導活動。
〈5〉連絡並協助導護老師及巡視校園各角落。
〈6〉維持全校秩序及指導整潔活動,並評比考核。
〈7〉經常巡視教室,防止兒童危險或不正常之行為。
〈8〉主持放學、維護路隊秩序、指導兒童行路之安全。
〈9〉處理校內外偶發事件及兒童糾紛等。
〈10〉填寫導護日誌。
二、導護老師職責
〈1〉配合總導護維持各種集會秩序及生活規範指導。
〈2〉協助各項教育宣導活動。
〈3〉連絡並協助總導護老師及巡視校園各角落。
〈4〉維持全校秩序及指導整潔活動,並評比考核。
〈5〉經常巡視校園、教室,防止兒童危險或不正常之行為。
〈6〉維持學生上放學交通安全事宜。
〈7〉處理校內外偶發事件及兒童糾紛等。
〈8〉填寫學校日誌。
三、導護生:
〈1〉協助維持校內活動及路隊行進的秩序。
〈2〉協助維持環境整潔與秩序,記錄違反校規學生名單,並隨時知會導護教師,再轉知各班導師,並列入生活競賽評分依據。
〈3〉導護老師交辦事項。
四、愛心義工隊交通組:
〈1〉支援維持學童路口通行的安全。
〈2〉支援學校辦理活動交通的安全。
柒、導護編組
一、每組二人,設總導護一人,另一人為導護老師。
二、各路口站崗位置。
〈1〉校門口:教師一人、學生ㄧ人。
〈2〉側門口:教師一人、學生ㄧ人。
〈3〉校內(放學時間):學生二人。
三、各路口站崗位置,依導護工作輪值說明辦理。
捌、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可隨時加以補充或修改,並經校長核示後實施。
生教組長: 學務主任: 校 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