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學年度臺中市霧峰區萬豐國民小學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
102年8月修訂
一、依據:
1.教育部社字第五六二七四號函頒學校及社會交通安全教育 執行與獎懲要點。
2.教育部社字第二六五七0號函修正學校及社會交通安全教 育執行與獎懲要點。
3.國民小學交通安全學習手冊。
二、目標:
(一) 增進學生交通安全知識,以期學生遵守交通秩序,維護交通安全。
(二) 提高學生對交通傷害的警惕性,促進學生適應交通環境及正確的判斷能力,以根絕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
(三) 希望由學校與學生做起,進而影響家庭,以至於全體民眾的重視與遵守交通規則。
二、計畫及準備:
(一) 組織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
1.由校長、各處室主任、組長,各年級學年主任,家長會會長,愛心工作隊交通組組長、駐區警員組成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詳如附件一)。
2.每學期期初及期末各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3.審核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辦法措施。
4.檢討教育得失及建議改進事項。
(二) 舉行教師交通安全教育座談會:
1.全體教職員參加。
2.辦理交通安全教學檢討會。
三、執行:
(一) 交通安全教育教學:
1.各年級將教材、影片等融入各科課程教學。
2.導師彈性利用時間實施交通安全教學活動,並進行各科聯絡教學、新聞事件隨機宣導。
(二) 各項測驗與各項活動:
1.利用多元管道,例:教師晨會、學生朝會、親師活動等時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宣導。
2.辦理交通安全教育講座。
3.實施交通安全常識測驗。
4.舉行交通安全觀摩教學。
5.舉行交通安全學藝競賽,例:演講、作文、書法、壁報、漫畫等比賽。
(三) 情境佈置:
1.校園庭園走廊設置各種號誌及漆畫標線。
2.交通安全之資料、文宣張貼。
3.成立交通安全教育資料區。
(四) 組織學生通學路線:
1.編組通學路隊。
2.定期路隊訓練。
3.學生上下學情形考察。
(五) 組織學生交通導護隊:
1.購置交通導護隊裝備。
2.選拔訓練交通導護隊。
3.按時執行交通導護任務。
(六) 導護輪值工作:
1.上下學時間維護學生交通安全。
2.校內外指揮學生秩序。
3.簡易交通指揮。
4.學生違規及交通事故處理。
(七) 結合社區資源,建立校園安全走廊:
1.透過多元管道宣導,讓親師生了解愛心服務站之位置及功能,發揮校外安全協助功能。
2.協請駐區警員維護路口交通安全。
四、考核:
(一) 學生方面:
1.自我檢討之分析研究。
2.交通導護隊考核。
(二) 教師方面:
1.配合校務計畫實施班級交通安全教育。
2.導護工作紀錄執行考核。
(三) 學校方面:
1.整理各項宣導成果。
2.定期工作檢討會議。
五、本計畫經呈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生教組長 學務主任 校 長
附件一、
102學年度臺中市霧峰區萬豐國民小學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組織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