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喝酒後不能開車
中國人的「敬酒文化」常在人們心中揮之不去,往往在飯局中,杯觥交錯間飲下過量的酒精,而許多愛喝酒的駕駛人又忽略了喝酒後開車的嚴重性,使得國人因醉酒開車而肇事的案件層出不窮。原因為他,乃是酒精會使人亢奮,並使駕駛人對車速、距離、道路狀況的判斷力相對減弱因而很容易肇事,使得很多無辜的行人或駕駛者,受到波及而慘遭橫禍。因此「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值得吾人重視與警惕,酒後開車萬萬不可。
酒精對操控車輛之影響
資料來源: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酒醉駕車對駕駛行為之分析研究
警察人員對酒後駕車者之檢測
政府警政機關為有效遏阻酒後駕車的行為,經常指派值勤警員於主要道路邊,對可能之酒醉駕駛行為者先給予主觀判斷,然後再攔車運用科學使器予以檢測。經檢測駕駛人呼氣酒精含量超過0.25毫克/公升者,即予取締告發以維駕駛人行車安全。
酒後開車加重處罰之規定
案例說明
八十七年一月二十日凌晨三時二十四分,二十三歲的陳X福,因醉酒後駕著AX0276的白色廂型車返家,途中經台中三民路卻撞到台中警一分局旁的變電所及警用機車,致引發爆炸並燃燒,在陳某車輛中的林X甲逃生不及活活被燒死在車內,而陳某則受傷後破窗逃出。但十多輛警用機車及兩輛警用汽車付之一炬、後經檢警共同派員相驗後,依過失致人於死的罪狀,將陳某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