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的自主權
一個人對自己身心管理與主張的權利及能力
1.我有使用自己身體去做事情的權利與能力
2.我有保護自己身體的義務
3.我有享受身體感覺的權利與能力
4.我有管理自己的思考與行為的權利與能力
5.我有管理自己的思考與行為的義務
身體界線
「身體的界線」指的是每個人能夠忍受別人碰觸的限度。
因對象、時間、年齡、性別的不同而有所改變,但都由個體自己決定。
身體界線不只是指身體的接觸,還包括感覺。
「聽力界線」:不受歡迎、帶有「性涵意」的語言、黃色笑話等,就是侵犯到聽到的人。
「視覺界線」:沒有得到別人同意,就展示黃色圖片或不雅動作。
自己訂定自己需要的身體界限是身體自主權的一種表現,每個人的身體界限是不相同的;每個人也不可以質疑別人身體界限的尺度,尊重別人的身體界線,是一切尊重的基礎。
性騷擾的定義
不受歡迎的或不被接受的,具有『性意味』的言詞或行為。
不單侷限於身體上的接觸,一些不禮貌而帶有性意識的言語、動作、甚至聲音、眼神、傳送圖片等,都屬於性騷擾。
性侵害的定義
任何沒有經過同意,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意願的方法而發生性行為者,都算是性侵害。
以性器進入他人性器、肛門或口腔之行為。
以性器以外之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之行為。
性霸凌的定義
指的是透過語言、肢體或其他暴力,對於他人之性別特徵、性別氣質、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攻擊或威脅之行為且非屬性騷擾者。
兒少性剝削
兒童或少年性剝削,係指下列行為之一
使兒童或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
2.利用兒童或少年為性交、猥褻之行為,以供人觀覽。
3. 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
4. 使兒童或少年坐檯陪酒或涉及色情之伴遊、伴唱、伴舞等行為。
6分鐘了解何謂兒少性剝削-裸照當名片發?小心被警察抓走|聽龍龍說說話 Feat.台北市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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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性別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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