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車分道實施計劃

新北市淡水區新興國小上放學路隊人車分道實施計劃

壹、實施依據: 一、八九北府教社字第三七五五六九號函。

二、本校八十九學年度第一學期交通安全委員會工作計劃。

貳、實施目的: 一、人車分道,保障學生行路安全。

二、妥善規劃車輛行進路線及停放區,以免影響學生行進。

參、實施方式:

一、上學時間:

1、配合「上放學家長接送區規劃」規定家長接送車輛一律於校門口十公尺外停車,讓學生下車行走環校行人步道進入學校,嚴禁於校門口停車。

2、校門口設置交通三角錐及連桿,區隔為汽、機車車道與人行道。車道在中間,兩側為人行道。

3、警衛於校門口交通管制,禁止接送車輛於門口停車,並引導教職員車輛行駛汽、機車車道,進入校園。

4、學生分別由校門前左、右兩側之人行道進入校門,進入校門後行走校內行人步道。

5、糾察隊協助引導學生行走行人步道。

6、教職員車輛一律由前門進入,並減速慢行,注意學生安全。

7、所有車輛進入校園後,一律停放地下停車場或規劃之停車格內,不可影響學生行進路線。

二、放學時間:

1、家長接送及安親班車輛一律停放於接送區,等待導護老師將接送路隊帶至接送區。

2、路隊放學順序以家長接送路隊先行離校,其後才為步行的第一路隊和安親班路隊。以期步行路隊避開接送車輛,不致發生人車爭道情形,維護步行路隊學生安全。

3、車輛管制,放學時間所有車輛嚴禁進出校園。

4、校內所有車輛一律等所有學生路隊放行完畢後方可進出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