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希望入學
針對符合條件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新住民子女與就讀偏遠地區高中之學生設立「臺大希望計畫」。由入學開始,即照護學生於修業年限在學期間之生活與學業輔導,乃至畢業前後之實習與就業。本計畫所預定招收的學生,其在校學科成績也許不很優秀,無法經由目前的升學管道錄取至本校;然而即使身處逆境,他們仍具有認真上進、服務人群的特質,且在獲得協助後有希望能夠順利完成學業,期於未來 能回饋鄉里、發揮利他精神。
(一) 報名資格: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具中華民國國籍,目前於國內公立或國內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為 「高中學校」,含普通型、技術型、綜合型或單科型學校)就讀高中三年級之應屆畢業生。
符合以下任一申請資格,且可檢具弱勢家庭且經濟不利之各項證明正本者。 (符合二項(含)以上者可重複勾選,但須分別備齊該項資格之完整資料。本項攸關資格之證明應出具由製發單位開立之證明正本,如係由高中學校於影本加蓋戳章 代為證明者,本校不予受理。)
(1) 最近連續 3 年(112 年至 114 年)均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
(2)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且 113 年家庭應列計人口之年所得合計新臺幣 90 萬 元(含)以下者。
(3) 新住民子女且 113 年家庭應列計人口之年所得合計新臺幣 90 萬元(含)以下者。
(4) 就讀偏遠地區高中之學生且 113 年家庭應列計人口之年所得合計新臺幣 90 萬元 (含)以下者。
學業成績非唯一考量因素,其本身資質優秀,具有利他、服務、關懷之人格特質, 雖身處經濟不利之環境,仍能展現積極正面的生活態度,且在學習能力上具有潛 能,有望順利完成本校學業,經在學之高中學校審慎篩選及評估後,認為值得推 薦至本校就讀者。
(二) 報名時程:
校內表單報名申請 : 10/9(三) 8:00 ~ 10/30(三) 23:59
校內初審後公布:11/12(三)
正式報名(台大系統):11/12(三) 9:00 ~ 11/21(五)17:00。 (本校推薦人請於11/14(五)前繳齊所有應繳文件)
(三) 報名注意事項 :
本項招生請由高中學校推薦適合就讀本校系之學生後辦理報名作業,不受理學生逕行申請。
請高中學校先經校內評選後,推薦適合就讀本校之學生至多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