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願參加特殊選才的同學,請填寫表單,以利學校掌握名單並提供協助(表單請點我)
為改善現行多元入學制度較難鑑別部分具有特殊才能、經歷或成就之學生,並利大學錄取該類真正具有潛力與才能學生。
以漸進改變、重視大學自主為精神,由大學提供少量名額,於104-106 學年度間以單獨招生方式進行小規模試辦,以招收不同教育資歷之學生。
自105 學年度起,並鼓勵國立大學招收弱勢學生及各大學招收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包含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其子女、在地學生) 納為招生對象。
(一) 招生對象:
具特殊才能或具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如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其子女、實驗教育學生、持境外學歷報考且同時持國外具公信力之入學用大型測驗成績者等)。
(二) 招生方式:
各校單獨招生 (台大招生由高中校方統一報名)
由大學提報特殊選才計畫申請書經教育部審查通過後方可辦理
招生校系可於招生簡章上載明可資證明學生特殊教育資歷、才能或獨特潛力之明確、客觀條件,設計書面審查、面試及實作等方式進行選才。
【備註】特殊選才錄取生,如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未於錄取學校規定之期限內完成放棄入學資格者,不得參加當學年度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分發入學、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四技二專之技優保送入學、技優甄審入學、甄選入學、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
🔸115學年度大學特殊選才招生校系查詢系統(請點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