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4 開放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查詢所得資料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埔里稽徵所表示,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自今(106)年4月28日起至6月1日止,可使用工商憑證IC卡、獨資或合夥組織之負責人自然人憑證及健保卡或組織及團體憑證IC卡查詢105年度所得資料。
該所進一步表示,查詢所得方式有自行查詢及委任代理人代為查詢兩種:
一、自行查詢:營利事業持經濟部核發之工商憑證IC卡,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持國家發展委員會核發之組織及團體憑證IC卡,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www.etax.nat.gov.tw/)查詢。
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可利用工商憑證IC卡查詢,或以所得年度結束日(105年12月31日)已向稽徵機關完成登記之負責人所持有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或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詢。但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於105年度期間有歇業、廢止或經主管機關撤銷商業登記及獨資組織之營利事業有變更負責人情事者,不適用之。
二、委任代理人代為查詢:所得人於106年4月1日至6月1日得以合於前款規定之電子憑證,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授權機制,委任代理人後,由「代理人」以其合於前款規定之憑證,於本作業期間,代為線上查詢。
該所提醒,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查詢之所得資料,為憑單填發單位於106年2月6日前向稽徵機關申報之各式憑單,僅能作為申報所得稅時之參考,納稅義務人如有其他來源所得,仍應注意依法辦理申報。
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埔里稽徵所營所遺贈稅股李惠娟
聯絡電話:(049)2990991轉104
更新日期:106/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