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智慧財產權

智慧財產權定義

規範人類智慧創作的心血結晶稱之為智慧財產權,各國所立法保護的智慧財產權內容也不盡相同,我國目前已經立法的智慧財產權法律共有「專利法」、「商標法」與「著作權法」。

著作的定義與種類

著作是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其種類如下:

(一)語文著作:包括詩、詞、散文、小說、劇本、學術論述、演講及其他之語文著作。

(二)音樂著作:包括曲譜、歌詞及其他之音樂著作。

(三)戲劇、舞蹈著作:包括舞蹈、默劇、歌劇、話劇及其他之戲劇、舞蹈著作。

(四)美術著作:包括繪畫、版畫、漫畫、連環圖(卡通)、素描、法書(書法)、字型繪畫、雕塑、美術 工藝品及其他之美術著作。

(五)攝影著作:包括照片、幻燈片及其他以攝影之製作方法所創作之著作。

(六)圖形著作:包括地圖、圖表、科技或工程設計圖及其他之圖形。

(七)視聽著作:包括電影、錄影、碟影、電腦螢幕上顯示之影像及其他藉機械或設備表現系列影像,不論有無附隨聲音而能附著於任何媒介物上之著作。

(八)錄音著作:包括任何藉機械或設備表現系列聲音而能附著於任何媒介物上之著作,但附隨於視聽著作之聲音不屬之。

(九)建築著作:包括建築設計圖、建築模型、建築物及其他之建築著作。

(十)電腦程式著作:包括直接或間接使電腦產生一定結果為目的所組成指令組合之著作。

著作權保護的範疇

著作權是因著作完成產生的權利,包括著作人格權和著作財產權。

(一) 著作人格權:

1. 公開發表權

公開發表權就是一個著作的創作人,有權利決定他的創作是不是要公諸於世。

2. 著作人姓名表示權

著作人姓名表示權就是創作人有權利要求在作品上表示或不表示其名稱(包括:本名、筆名、藝名…等)

3. 著作內容同一性保持權。

著作內容同一性保持權是創作人有權利禁止著作物流通後有人以變更、扭曲、竄改的方式變更著作的內容、形式、名目等。

(二) 著作財產權:

著作財產權就是一個創作物具有財產價值的部分,創作人得依其需求享有其著作的以下財產權。

1.重製權

2.公開口述權

3.公開播送權

4.公開上映權

5.公開演出權

6.公開展示權

7.改作權

8.編輯權

9.出租權

「智慧財產權」宣導

有關「智慧財產權」應注意事項:

(一)保護文學、科學、藝術創作法律就是著作權法。

(二)文章、歌曲、戲劇、舞蹈及圖畫等都受著作權法的保護。

(三)著作權法規定,當創作者完成著作時,就立即享有著作權。

(四)侵害著作權要負法律責任。

(五)當你買了一本書,你雖有這本書的所有權,但並沒有取得這本書的著作權,所以還是不可以任意加以影印。

(六)把別人的文章加以印刷,複印、抄寫,都算是重製的行為,原則上是要經過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

(七)拷貝別人整本書,除非有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否則就是一種重製的行為,會侵犯到他人之著作財產權。

(八)未獲作者同意,把別人作的歌曲放在網路上傳輸,是侵害著作權的行為。

(九)在圖書館中影印一本書的一小部分,如果只拿來給自己使用,屬於合理使用的範圍,不必經過作者的同意。

(十)原則上拷貝別人整本書是違法的,所以不管是影印店老闆幫忙印,或顧客自己印,都一樣會違法。

(十一)小強為賺取零用錢,到夜市販賣大補帖是違法的。

(十二)同學將自廊買來的畫,直接轉印成賀年卡公開販售,這樣的行為必須徵求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否則就侵害了著作權。

(十三)任意將買來的大補帖,放在網路上供大家瀏覽下載,這種行為必須得到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否則就侵害了著作權。

(十四)老師是為了供教學授課使用,而影印已經公開發表書籍內的一章,屬於合理使用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