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 織 、 計 畫 與 宣 導

(ㄧ)依照規定成立交通安全教育推動組織,組織架構完整(含聘請當地交通單位主管與家長會長為顧問);按期(學期初、學期末)召開委員會議,規劃、檢討與改進交通安全教育有關事宜,紀錄並經校長定執行。

1.成立交通安全教育推動組織

    依規定成立「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並敦聘家長會長、里長、轄區派出所所長、愛心服務站商家、交通導護志工隊隊長為顧問。本校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組織辦法

2.每學期至少開會兩次

交通安全會議照片---106學年度

3.執行與追踪檢討會議決議事項 

    

(二)訂定實施交通安全教育年度計畫,納入學校行事曆管制執行,並包括檢視學校附近  交通安全狀況,針對危險路段(口)擬定

      因應對策;配合實施計畫訂定相關之執行辦法或要點,針對實施成果並進行檢討與考核

1.訂定實施計畫與相關執行辦法或要點 

  訂定「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並列入學校重大行事,於學期中執行106 學年度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

2.檢討與改善通學環境與校園安全

(1)建構「校園安全地圖」及「學區安全地圖」,加強學生課間活動及上下學安全。

(2)定期於每週導護交接時,落實檢討校園安全問題。

(3)每週教師晨會及兒童朝會針對上下學交通安全及校園安全宣導交通安全及校園安全宣導」-納入導護工作重點項目執行。

(4)針對學生上下學過馬路安全問題提請改進方案,交通部劃線-「越線受罰人行道綠底鋪面枕木紋」提醒行車安全事宜。

3.推動執行與檢討考核計畫 

(1)每週導護交接時導護交接檢討及追蹤執行成果。

(2)適時在晨會、學童朝會中加強宣導,及在課堂中融入各領域教學。

(三)定期召開全校交通安全教育座談會,向全校教職員、家長宣導交通安全教育重點及措施,有具體決議事項並列管追蹤執行情形。

     1.召開全校交通安全教育座談會

    (1)於新生座談會及班親會中進行宣導及提出檢討改進。

    (2)於兒童朝會宣導交通安全需注意及遵守事項。 

     2.推動執行座談會決議事項

    (1)於兒童朝會中加強宣導交通安全教育。

    (2)宣導安全用路知識。

    (3)執行決議,持續追蹤與檢討。

3.利用其他型式或管道向全校教職員、家長與社區民眾進行宣導

(1)「學校跑馬燈隨時宣導」。

(2)張貼「交通安全宣導海報」。

(3)利用新生家長會說明會、班親會、親職教育日及各項通知單向家長宣導交通安全教育措施。

(4)利用每生發予「暑假安全生活注意須知」事項進行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