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借用辦法

教務處設備組

圖書館

國立員林高中自主學習平板電腦借用辦法(草案)

2022.10.19第一次修訂

一、主旨:為提升學生自主學習及資訊素養之平板電腦管理,特訂定本借用辦法。

二、借用對象:限本校高一高二學生。

三、借用時間:每週三上午 8:00 下午 4:00

四、借用自主學習平板電腦時,請借閱學生親自圖書館一樓流通櫃台辦理借用並攜帶學生證填寫借用登記表。

五、平板電腦使用請依課堂教學規定時間使用。

六、本館平板電腦的使用以自主學習為優先,如需製作推甄書面資料、班級問券調查等,請至設備組借用。

七、請遵守「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不得利用借用設備從事不當行為。

八、使用或歸還平板電腦時,借用人均應檢查有無毀損以明責任。如發現有故障情形,應將故障之設備型號及故障情形,告知圖書館教職員連絡廠商維修。

九、平板電腦設備經核准借出校外使用者,應妥善保管;如有故障、損害或不能正常使用者,須負修繕或損害賠償之責。

十、本辦法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