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級新生如果國中三年級有申請例假日安心餐券,8/30、8/31兩天可以持國中的學生證去超商兌餐,待開學後,再到學務處午餐秘書處拿取相關表單申請。
一、114-1學期欲申請「貧困午餐補助」和「例假日安心餐券」的新生同學,請到學務處午餐秘書處拿取申請表格,填寫並附上證明文件,於開學後繳回至學務處午餐秘書處。
二、依據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午餐供應執行要點規定,全校學生全部參加為原則,除非因病或特殊原因,得暫准不參加學校供應之午餐自行準備飯盒。
三、114-1學期團膳每餐57元(含2元代辦費)。開學當天早上會發給餐具袋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