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外埔國民小學維護校園安全巡察計畫
一、依據:台中縣政府94年3月21日府教國字第0940073103號函辦理。
二、目的:加強警衛勤務之執行與管理,透過定點定時巡邏校園,有效防止失竊事件,以確保學校財產及人員之安全。
三、計畫內容:
(一)人員編組
分工稱謂
負責人
工作執掌
總指揮
邱弘毅校長
綜理本計畫各項工作事宜
聯絡人
蘇文君主任
巫阿蕊組長
各項文書工作處理,聯絡各組人員,偶發事件之處理並與上級及其他單位連絡
督導組
蘇文君主任
謝其峯主任
邱碧惠主任
顏宏穎主任
巫阿蕊組長
陳雅玲組長
督導本計畫之執行,偶發事件之處理,督導警衛執勤
警衛
張坤旺先生
李雲山先生
巡視校園,維護校園安全
偶發事件緊急通報聯絡人及治安單位或督導人員處理
(二)巡邏方式
1. 警衛人員需持電擊棒等安全防護器材以防護自身安全。
2. 巡邏時依路線圖巡邏校園(詳如巡邏路線圖),並注意校園死角及貴重物品之安全。
3. 依據巡邏路線於重點地區定點設置巡邏箱,供巡邏人員簽到。
4. 遇有偶突發事件緊急通報聯絡人及治安單位或督導人員處理。
(三)巡邏時間
1. 上課期間: 7:00~16:30駐守警衛室門禁管理,來訪來賓或家長應辦理登記,始得進入校園,06:30、17:00、19:00及19:50校園各巡察一次。
2. 寒暑假及例假日: 6:00、8:30、11:30、15:00、17:00、19:00及19:50 校園各巡察一次。
〈四〉本校校園安全維護保全系統委由後憲保全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警衛人員下班前確實設定保全系統後始得離開
〈五〉督導方式
1. 警衛人員每日應將巡察狀況紀錄於警衛日誌,並呈請督導人員及校長簽章
2. 巡邏箱之簽到表每日由督導組人員及校長簽章,並留校備查。
四、本計畫經行政會議通過,呈請校長核可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