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蓀盃】12/15~12/16
中興大學舉辦的惠蓀盃正式結束了ε٩(๑> ₃ <)۶з
本次比賽不只難得的舉辦在台中,這更是第一次能由七字和六字一起上場的盃賽(๑•̀ㅂ•́)و✧
雖然不幸在第一輪遇上冠軍南一中,止步小循環,但相信選手們在準備期間又或是上場的過程都獲得了不少的收穫(´▽`ʃ♡ƪ)
另外也感謝辛苦回來帶隊的學長姊,千里迢迢的下台中帶比賽(。•ㅅ•。)♡
也謝謝準備比賽過程中與我們接練習賽的學校✧*。٩(ˊᗜˋ*)و✧*
我國應廢除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二項加嚴出廠十年以上交通工具原適用之排放標準規定
辯題解釋:近年來,維護空氣品質已經成為現代社會的重要課題,為因應老舊汽機車形成的空氣汙染傷害過大,我國在107年8月增加空氣污染防治法第36條第二項後段規定,將原先得以依原出廠時的排放標準檢驗的車輛加嚴到須符合現在政府所訂定的排放標準,對於這部分因出廠年限過久而難以達到現有排放標準的車輛而言,強制汰換或許真的可以依定程度改善空氣品質,但是在空氣品質之外的面相卻有可能但來更大的危害,況且對於現在多數使用此類老舊車輛的人而言也許根本無力汰換舊車,也許這些舊車對他們而言仍保有一部分文化的歷史記憶,政府此種強制汰換舊車的政策或許會形成更高的社會不公,或對人民造成更高的權利侵害,面對空氣污染政府該以何種態度看待?又是否得以此種方式解決空污問題?相關利弊期待場上辯士為我們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