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餐退費申請

苗栗縣文華國民小學午餐退費申請表

退費申請須知

一、退費對象:參加學校午餐繳費者

二、學校午餐退費辦理原則:

(1)參加學校午餐之教職員工生因故請假,並於請假三日前(不含例假日)辦妥請假手續者,應退還請假期間之午餐費。

(2)因法定假由(如病假、喪假、產假等)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應檢具證明資料)致教職員工生臨時請假者,以完成

假之次日為退費起始日(當日停餐不退費)

(3)因法定傳染病、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者,應退還停課期間之午餐費(當日停餐不退費)。

(4)因天災等因素致臨時停課者,如在廠商未備餐前,得申請午餐退費。

(5)參加學校校外教學相關活動,活動承辦人員並於活動辦理前三日(不含例假日)辦妥停餐手續者,應退還請假期間之午餐

費。

三、申請方式:凡欲辦理停餐退費者,請填寫午餐退費申請表,將回條交至總務處午餐執秘依規定核章後辦理退費,發生不

可抗力因素(如:颱風、全班強制性停課等…)造成無法正常供餐時,由學校統一辦理退費。

四、退費方式:由午餐執行秘書每月結算辦理退費。


午餐退費申請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