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會安排住宿之與會人員,請依行前通知所列之飯店、住宿日期及房間分配辦理入住,原則上不得自行更換房間或同房人員;如有特殊需求,應事先聯繫本會。入住時請出示身分證件,並遵守飯店相關規定;住宿期間衍生之個人消費及非本會補助項目,應由入住者自行負擔。退房當日上午請先整理個人物品、確認未有遺失或房內設備損壞,並於飯店規定時間前繳回房卡或鑰匙、完成退房手續後,再前往會場報到。若因延遲退房、設備損壞或其他個人因素產生額外費用,概由當事人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