頑固型癲癇(refractory epilepsy),或稱藥物難治型癲癇(drug-resistant epilepsy, DRE),定義為在兩種以上適當抗癲癇藥物治療下仍持續出現癲癇發作,約影響30%的癲癇患者。對於不適合接受癲癇切除手術的藥物難治型癲癇患者,神經調控治療(neuromodulation)已逐漸成為重要的治療選項。目前主要技術包括迷走神經刺激(vagus nerve stimulation, VNS)、丘腦前核深部腦刺激(deep brain stimulation of the anterior nucleus of the thalamus, ANT-DBS)以及反應式神經刺激(responsive neurostimulation, RNS)。目前在台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與健保已核可用於頑固型癲癇的神經調控治療為VNS與ANT-DBS。本文整合相關關鍵臨床試驗與神經機轉理論,綜述三種療法之臨床應用與未來發展方向。
一、神經網絡理論與治療概念
近年研究顯示,癲癇並非僅由單一癲癇灶所致,而是一種涉及多個腦區互動的神經網絡疾病(epileptic network disorder)。影像學與顱內電生理研究指出,癲癇發作的起始與傳播常涉及丘腦-皮質(thalamo-cortical)與邊緣系統(limbic system)網絡的異常同步化,因此治療策略逐漸由「單一病灶導向」轉向「網絡導向」。目前三種主要神經調控療法藉由不同機制調節癲癇網絡:VNS經由迷走神經傳入延腦孤束核(nucleus tractus solitarius),進而影響藍斑核(locus coeruleus)去甲腎上腺素(norepinephrine, NE)、縫核(raphe nuclei)之血清素系統(serotonin, 5-HT),並調節丘腦與皮質神經興奮性;ANT-DBS則透過刺激丘腦前核(ANT),調節Papez迴路所構成的邊緣系統網絡,干擾癲癇在此網絡中的傳播;而RNS則於偵測到異常皮質放電時即時給予刺激,透過閉迴路機制抑制局部網絡癲癇活動[吳1.1]。長期神經調控亦可能改變神經可塑性與網絡重塑,使癲癇網絡逐漸去同步化並降低發作頻率[1-3]。
二、迷走神經刺激(VNS)
美國FDA於1997年核准VNS作為12歲以上藥物難治型癲癇患者的輔助治療,並於2017年將適用年齡下修至4歲以上。台灣自2020年12月起,已將符合特定條件的頑固型癲癇VNS醫材納入健保給付,對於無法以抗癲癇藥物有效控制之局部或全身發作之癲癇,無法進行開腦手術切除癲癇病灶,或手術效果不佳的癲癇患者作為輔助治療。迷走神經刺激(VNS)是一種神經調控療法,其原理是透過植入式刺激器對左側頸部迷走神經進行間歇性(on-off duty cycle)電刺激,經延腦孤束核傳遞至大腦皮質,透過神經內分泌、神經免疫調節、與對癲癇活動去同步性等效果,減少異常放電進而降低癲癇發作頻率[4]。
VNS在1990年代經多項隨機對照試驗證實療效後,其主要依據來自兩項關鍵的隨機對照試驗:E03與E05試驗,被美國FDA批准用於難治型局部癲癇。E03試驗[5][吳2.1]為首個大型多中心隨機雙盲研究,納入約114名藥物難治型局部發作癲癇患者,比較高刺激與低刺激參數。經過12周刺激試驗期間結果顯示高刺激組癲癇發作頻率平均下降約24.5%,顯著優於低刺激組,並且約31%患者達到≥50%發作減少(responder rate)。隨後進行的E05試驗[6],同樣採隨機雙盲設計。經過12-16周刺激試驗期間結果顯示高刺激組的發作減少幅度明顯優於低刺激組,平均發作頻率下降約28%,進一步確認了VNS的療效與安全性。E03與E05共同構成VNS治療癲癇的關鍵註冊試驗(pivotal trials),促成其臨床批准。在後續研究方面,PuLsE trial [7]為前瞻性隨機研究,比較VNS加最佳藥物治療與單純最佳藥物治療,結果顯示VNS加最佳藥物治療能顯著改善患者生活品質與癲癇控制。此外,多項研究指出VNS長期療效會隨時間增加,部分患者在2–5年追蹤中可達40–60%發作減少[8-10]。ASCEND trial [11]為一項多中心隨機對照試驗,指出較快速的刺激參數調整策略(12周內)可使患者較早達到治療電流強度,且安全性與耐受性與傳統調整方式相似,這顯示相較於傳統緩慢的調整方式,個別化較積極的電流調整策略可使患者較早達到治療電流強度,對臨床VNS參數調整具有參考價值。
綜合臨床證據顯示,VNS治療約40–50%患者可達到≥50%發作減少,且隨接受治療時間之延長會產生治療增益效果,副作用多為聲音沙啞、咳嗽或喉嚨不適等可耐受症狀。因此,VNS已成為無法接受癲癇切除手術或藥物控制不佳患者的重要治療選項。
三、 丘腦前核深部腦刺激(ANT-DBS)
2018 年美國 FDA正式核准ANT-DBS用於治療 18 歲(含)以上 的「藥物難治型局部發作癲癇」患者。我國健保署已於 2026年1月 起,正式增列用於治療「頑固型癲癇病人」的適應症於DBS之給付。核心適應症為頑固型癲癇,無法進行癲癇手術的18 歲以上成人患者。癲癇類型主要針對局部發作,特別是與邊緣系統相關的癲癇。深部腦刺激透過在特定腦區植入電極並提供持續電刺激,以調節癲癇相關神經網絡活動。其中研究最多且目前臨床應用最成熟的刺激靶點為丘腦前核(anterior nucleus of the thalamus, ANT),因其在邊緣系統與癲癇傳播網絡中具有關鍵節點角色。
DBS治療癲癇最具代表性的研究為SANTE trial (Stimulation of the Anterior Nucleus of the Thalamus for Epilepsy),該研究為一項多中心、隨機、雙盲、對照臨床試驗[12],研究納入110名藥物難治型局部發作癲癇患者,所有患者接受雙側ANT-DBS植入,隨機分為刺激組與對照組。結果顯示,在三個月後刺激組癲癇發作頻率下降中位數約40%,顯著優於對照組約14%。SANTE 試驗的長期追蹤展現了治療效果隨時間增益的特性,追蹤至第5年時[13],癲癇發作頻率的中位數減少率達到69%;至第7年時更提升至約75%[14]。此外,研究亦顯示生活品質與情緒狀態有所改善。這些結果支持DBS在長期治療難治型癲癇的有效性與安全性。近年在真實世界資料與參數優化相關研究,例如MORE registry [15]為多中心患者登錄研究,在5年追蹤次群組中癲癇發作頻率中位數下降約55.1%,證實ANT-DBS在臨床實務中仍具有穩定療效。
整體而言,目前臨床證據顯示ANT-DBS可使約50–70%患者達到至少50%的發作減少[13, 16, 17]。因此,DBS已成為與迷走神經刺激(VNS)及反應式神經刺激(RNS)並列的重要神經調控治療選項,特別適用於不適合癲癇切除手術或多發性癲癇病灶的患者。
四、反應式神經刺激(RNS)
2013年美國FDA核准NeuroPace公司開發之RNS System上市,用於18歲以上藥物難治型局部發作癲癇患者。核心適應症為癲癇病灶定位明確(≤2個),尤其該區域位於重要功能區(Eloquent Cortex,如語言、運動區),切除會造成永久神經損傷者而無法進行癲癇手術者。反應式神經刺激(RNS)採用的是一種閉迴路神經調控(closed-loop neuromodulation)治療方式,與傳統持續刺激(如VNS或DBS)不同,RNS系統可透過植入的顱內電極持續監測腦電訊號,僅在偵測到癲癇放電或即將發作的電生理模式時即時釋放電刺激,以抑制癲癇活動,目前台灣尚未正式引進RNS。
RNS治療癲癇最重要的臨床研究為RNS System Pivotal Trial[18]。該研究為多中心、隨機、雙盲、假刺激對照試驗,納入191名藥物難治型局部發作癲癇患者。患者接受RNS系統植入後被隨機分配至刺激組或假刺激組。結果顯示,在盲性12周評估期內刺激組癲癇發作頻率平均下降約37.9%,顯著優於對照組的17.3%,證實RNS具有顯著抗癲癇效果並促成其臨床核准。後續研究顯示RNS療效會隨時間增加。Pivotal trial後續的開放標籤延伸研究,癲癇發作次數的中位減少率在第1年為44%,第2年為53%,顯示隨時間推移有顯著且持續的進步[19]。進一步的長期追蹤研究顯示療效持續提升,RNS治療在3–6年的追蹤期間癲癇發作減少可達約48–66%[20]。近期的長期9年追蹤研究[21],指出癲癇發作中位數減少約75%,約73%患者達到≥50%發作減少,其中35%具減少≥90%發作頻率;約18.4%的人曾經歷至少一年的無發作期,上述其中約62%的患者在研究最後一次追蹤時仍維持無發作狀態,平均無癲癇發作期間為3.2年。研究證實RNS能顯著提升生活品質與認知功能,且無刺激相關嚴重副作用,癲癇猝死(sudden unexpected death in epilepsy)發生率亦低於歷史對照族群。
綜合目前臨床證據,RNS提供閉迴路神經調控的典範,已成為治療具局部癲癇病灶之難治型癲癇的重要神經調控策略,與迷走神經刺激(VNS)與丘腦深部腦刺激(ANT-DBS)並列為主要的神經調控治療選項,其優勢在於個別化刺激,與即時偵測驅動刺激之閉迴路功能,能針對特定癲癇病灶進行精準治療。
五、結語
神經調控治療已成為無法接受切除手術之藥物難治型癲癇患者的重要治療方式。VNS、ANT-DBS與RNS透過不同神經生理機轉與神經網絡調節機制降低癲癇發作頻率,並在多項臨床試驗中證實其長期療效與安全性。隨著神經網絡理論與腦連結分析技術的發展,未來神經調控將朝向精準定位、個別化刺激參數、預測、與閉迴路調控方向發展,以進一步提升治療效果與患者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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癲癇在孕婦中的盛行率估計約佔所有懷孕的0.3-0.5%,亦即大約每一千位懷孕的女性中,就有三到五位是癲癇患者。因此癲癇孕婦生產並不少見,在臨床上癲癇婦女從準備懷孕、懷孕期間、產後都是我們關心照護的議題,在與醫師配合獲得良好的癲癇控制之下,絕大部分的癲癇女性可以順利懷孕生產。以下將概述癲癇女性病患在懷孕期間的臨床考量。
懷孕前、中、後的癲癇發作頻率變化
在門診適孕年齡的女性癲癇患者經常問到:懷孕期間我的癲癇發作會不會增加?實際上每位病患懷孕期間的癲癇發作頻率變化不一定,但根據大型資料庫研究顯示的一般趨勢為:約有50-60% 的女性在懷孕期間癲癇發作頻率與平常比較沒有顯著增加或減少;約有15-30% 的女性癲癇發作頻率在懷孕期間有增加;而約有10-20% 的女性癲癇發作頻率在懷孕期間減少。許多育齡期的癲癇女性在使用抗癲癇藥物平時可以穩定控制癲癇,在準備懷孕時,理想情況下應在受孕前至少6-12 個月內達到穩定良好的癲癇控制,因為懷孕前控制不佳是妊娠期間癲癇復發的強烈預測因子。
孕期癲癇發作增加的影響因素
影響孕期癲癇發作增加的因素包括:某些抗癲癇藥清除率增加、病患因擔心癲癇藥致畸而不遵從服藥、睡眠不足、壓力、荷爾蒙的改變、懷孕期間嘔吐導致口服藥物吸收不良…等因素。這些因素大部分可以藉由調整生活作息、壓力調適、與醫師配合調整藥物規律服藥來克服,減少癲癇的發作。在懷孕前中後期間,癲癇發作風險增加最常發生的階段在生產之後,特別是在產後的前6週,常見的誘發因素包括:因照顧嬰兒而造成的睡眠不足、荷爾蒙急遽變化(尤其是雌激素與黃體素)、產後未按時服用抗癲癇藥、或抗癲癇藥劑量不足。
懷孕前的準備
諮詢 在計畫懷孕時,癲癇患者可與醫師討論懷孕期間的癲癇控制與用藥。一般的癲癇大多數是非遺傳性的,對於沒有家族性遺傳癲癇的病人而言,癲癇並不會遺傳給下一代。對於患有遺傳性癲癇症候群的患者,則可能需要進行遺傳諮詢。總體而言在癲癇患者備孕上,良好的癲癇控制是懷孕最重要的考量。在適孕齡女性或備孕患者的抗癲癇用藥,會為了考量延續治療至懷孕期間對胎兒的影響,對於抗癲癇藥物會有特別的選擇。
抗癲癇藥使用考量 在抗癲癇藥物治療考量方面,單一藥物療法(monotherapy)的致畸胎性低於多重藥物療法(polytherapy),因此單一藥物治療優於多重藥物治療。臨床上我們會選擇致畸胎性較低的單一種抗癲癇藥,調整藥物劑量達到最佳癲癇控制,但對於單一藥物無法獲得良好癲癇控制的患者,會考慮加上第二種抗癲癇用藥以求穩定的癲癇控制。為準備懷孕的癲癇患者選擇抗癲癇藥時,我們會避免選擇具有致畸胎性的藥物,例如:Valproate(帝拔顛),其在第一孕期對胎兒具有腦部發育、神經管缺陷、與兒童日後神經發展缺陷等風險。抗癲癇藥會選擇致畸胎性相對較低的藥物,例如 Levetiracetam(優閒)和 Lamotrigine(樂命達)...等藥,較適合考慮使用於適孕齡女性癲癇患者。懷孕期間,患者的代謝率與體重會有變化,臨床醫師會根據病患的狀況調整抗癲癇藥的劑量。舉例來說,Lamotrigine(樂命達)在懷孕期間的藥物清除率會顯著增加,尤其在第二第三孕期,因此常需調整劑量。
抗癲癇藥與致畸胎性 在沒有特殊疾病與無服用高風險藥物的情況下,一般懷孕婦女生下畸形胎兒的基本機率約為2-4%,即每100名新生兒中約有2-4名會有先天性結構缺陷,如心臟缺陷、神經管缺陷(脊柱裂)、唇顎裂等。癲癇孕婦持續服藥,產生胎兒畸形視所服藥物種類而異,依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將藥物對致畸胎性分為A、B、C、D、X五等級,目前台灣使用的抗癲癇藥多屬於C級(致畸胎性於人體未明,但懷孕中用藥利大於弊下使用)或D級(在人體有致畸胎可能,但在緊急或不得不使用以控制病況才在懷孕中使用)。致畸胎性較高的抗癲癇藥,例如Valproate(帝拔顛)約有10-15%的致畸胎風險。而選擇較低致畸胎性質的抗癲癇藥如Levetiracetam(優閒)和 Lamotrigine(樂命達)...等藥,胎兒畸胎風險則與一般孕婦相當同樣介於2-4%。因此選擇適當的抗癲癇藥並規律服用不僅可以減少孕期癲癇發作的風險,也不會有顯著增加致畸胎的風險,對母子平安是相當重要的。若因擔心服用抗癲癇藥影響胎兒可以與醫師討論,切勿因為擔心而自行停藥,這樣反而會增加癲癇發作風險進而影響媽媽跟胎兒。
懷孕期間
在懷孕期間,癲癇控制仍是最重要的議題。在懷孕期間癲癇發作仍可能對病人與胎兒產生潛在危險,例如,全身性強直-陣發性發作(大發作)因為全身性的肌肉僵直抽搐、常合併短暫呼吸中斷,發作時若有摔倒或碰撞受傷,也會增加流產、外傷與胎兒缺氧的風險。影響意識的複雜型小發作雖無肢體大動作的抽搐,仍有可能因發作時意識迷糊不清而有潛在受傷的風險。因此在孕期良好控制癲癇是首要目標,相對於癲癇發作風險,大部分抗癲癇藥物的風險較低。抗癲癇藥治療將根據個別患者情況進行個別化調整,初期以單一療法進行劑量調整,若發作無法控制,則可考慮加入第二種抗癲癇藥。除了藥物控制癲癇外,胎兒狀況也應透過超音波篩檢定期監控,檢查是否有胎兒異常,特別是在使用高風險藥物的患者身上。補充葉酸(約4毫克/天)也有助於減少神經管缺陷的風險,建議至少懷孕前3個月開始補充葉酸到懷孕的第一孕期。
生產
在癲癇控制得宜的狀況下,癲癇孕婦可以選擇自然產,在癲癇經常發作、或經過評估風險較高的癲癇孕婦,在婦產科醫師評估後若具備剖腹產的必要性才需選擇剖腹產,因此在生產方式(自然產或剖腹產)、與麻醉方式(區域麻醉或全身麻醉)並沒有絕對禁忌,生產計劃應提早與產科醫師討論。懷孕期間若有癲癇發作處理與一般時期相同,同時可以回婦產科檢查胎兒狀況,若發作較頻繁或不同以往,建議回神經科門診跟醫師討論病情。癲癇孕婦在生產時(分娩時)癲癇發作的機率約為 1-2%,但這個風險會因個體病情控制程度、是否服藥、身體壓力、疼痛與藥物濃度變化而相異。相較於懷孕中期與產後時期,分娩時期並非癲癇發作最高風險期,在良好的癲癇控制與產期照護下仍可減低發作風險。
產後與哺乳期
產後癲癇發作的常見誘發因素是睡眠不足。因此,哺乳計畫亦應考量母親的睡眠品質。由於抗癲癇藥可能會分泌到乳汁,乳汁中的藥物量會因體質、藥物種類與劑量有所不同,大多數服用抗癲癇藥的孕婦哺乳是安全的。建議癲癇產婦持續服藥,若有泌乳的情況下可以觀察新生兒是否有鎮靜副作用,包含嗜睡、活力不佳、肌肉張力過低、吸吮無力、體重增加不足…等現象,若有出現上述症狀需帶寶寶就醫。新生兒的神經發展性追蹤與一般人無異,但若有子宮內暴露高風險情形,則可能需要進一步評估。
結論
癲癇病患的懷孕需要涵蓋懷孕前、懷孕中與產後的規劃與照護。良好的癲癇控制是首要目標,在兼顧癲癇控制與避免致畸胎風險的考量下選擇抗癲癇藥物調整劑量、確保母體安全、預防胎兒併發症是照護的三大核心。癲癇女性若有懷孕計畫,應於懷孕前告知神經科醫師討論抗癲癇藥物使用,在懷孕時和神經科、婦產科醫師共同評估追蹤母親與胎兒狀況、制定生產計劃。在與醫療團隊配合之下,許多癲癇女性患者都可以順利懷孕、生產、孕育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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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癲癇醫學會 112年度實用癲癇知識研習會】 2023.8.16 成大醫院神經科吳怡真醫師
癲癇是一種腦部異常放電導致的行為表現,當癲癇發作時患者可能會有意識障礙或肢體抽搐…等多樣的發作行為表現。一般民眾遇到癲癇發作時有五個口訣動作可以幫助癲癇發作的患者(上圖),這五個動作稱為ACTION, A: Assessment評估患者是否安全、移除身上或周邊環境可能對患者造成傷害的物品,陪伴直到發作結束回復意識。C: Cushion保護墊頭底、保護頭部安全,T: Time計時患者發作的時間、記錄發作的行為,連續發作超過五分鐘需送醫,I: Identity找尋健保卡或醫療備註以協助此人,O: Over側躺復甦姿勢,保護呼吸道與人身安全,N: Never:發作當下不強壓此人、不塞東西入口、不由口餵藥。
癲癇(epilepsy)是一種腦部傾向易於興奮性放電產生反覆癲癇發作(seizure)的神經疾病。癲癇發作可由臨床表現區分為局部發作(focal onset)或全般性發作(generalized onset)。癲癇發作的表現非常的多變,取決於癲癇發作的腦區所控制影響的腦功能,可以是動作的抽搐、意識障礙、感覺或知覺異常…等等各種表現。舉例來說局部動作抽搐的癲癇發作,由局部身體部位開始抽搐,當腦部癲癇放電波擴大範圍,局部癲癇會演進到全身抽搐,病患的意識也會由清醒到失去意識。
一般來說不論是局部癲癇發作或全般性癲癇發作,單一次的癲癇發作通常在1-3分鐘內會自動停止,病人的意識會回復正常,倘若癲癇持續發作超過5分鐘,或連續癲癇發作病人的意識沒有恢復正常,那麼這樣的癲癇有可能演變為一種癲癇連續或持續發作的狀態,稱為癲癇重積症(Status Epilepticus, SE)。癲癇重積症根據國際抗癲癇聯盟(ILAE)的操作型定義,將癲癇從發作開始計算時間,分為兩個時間點,分別為t1與t2。t1是當癲癇持續發作超過此時間點癲癇可能會演變成一個持續發作的狀態(Status Epilepticus),t2是當癲癇持續發作超過此時間點可能就會造成長期的神經系統後遺症。例如全身強直陣攣抽搐即大發作型的癲癇(Tonic-clonic seizure),若持續發作超過5分鐘(t1)此癲癇就可能失去自動停止的機制而繼續發作、成為癲癇重積症(Tonic-clonic SE),若癲癇發作持續超過30分鐘(t2)此癲癇就可能造成不可逆的神經系統損傷(圖一)。因此如何在癲癇持續發作的早期就給予適當的處置非常重要,可以避免癲癇重積症的發生或儘早給予治療,對病患的預後有很大的幫助。
癲癇重積症可能發生在癲癇病患、與先前沒有癲癇病史的人。對癲癇病患與家屬而言,相對地了解病患平常發作的型態、時間、與頻率,因此若病患發作變得更密集頻繁、發作的表現與過去不同、時間持續太久、或發作過後病患沒有回復到發作前的狀態…都應提早回診,倘若單一次癲癇持續發作超過5分鐘未停也應送醫評估治療。對於一般社會大眾,若剛好遇到身邊有人癲癇發作,在發作當下請保護癲癇發作人的安全,若是全身抽搐型大發作的請讓患者側躺、注意呼吸道順暢、移開其身上或周圍可能會導致傷害的危險物品,記錄發作的行態與時間、陪伴直到癲癇停止與意識恢復,若癲癇發作超過5分鐘仍未停止則需要緊急送醫評估治療。癲癇重積症是一種神經疾患的急重症,需要大家一起來注意一起來幫助發作的患者儘早送醫診治,以獲得較好的治療預後。
圖一、全身強直陣攣抽搐型的癲癇重積症(Tonic-clonic SE),若持續發作超過5分鐘(t1)癲癇就可能持續發作無法自行停止,若癲癇發作持續超過30分鐘(t2)此癲癇就可能造成長期的神經系統後遺症。
【醫病平台】民報 2018.6.5/成大神經科吳怡真醫師
http://www.peoplenews.tw/news/9c0ec193-b0e5-441a-8f3f-f5206bfe6cf5
小婉,20歲女性病人,自幼腦性麻痺左側輕微偏癱、發展遲緩、輕度智能障礙並患有癲癇,以藥物控制。因為一次車禍中造成腦出血,讓小婉原本的癲癇變得更加頻繁發作,輾轉由外院神經科醫師轉至本院神經科,再轉至我的癲癇門診。
第一次在門診見到小婉與媽媽,媽媽一進門就連珠砲般抱怨小婉頻繁發作為什麼都控制不好,她這樣子都快被學校退學了(小婉當時在某特殊資源班上學,媽媽對她的期待很高,希望她能學會打鍵盤)。我仔細詢問癲癇發作的頻率與表現型態之後,過程也都是媽媽回答,小婉頭低低的、靜靜的坐在我旁邊,不到一會兒竟然打起瞌睡,在看過小婉先前的病歷記錄與當時服用的抗癲癇藥物之後,我問小婉服藥有沒有什麼不舒服?小婉終於緩緩地揚起頭、睡眼惺忪小小聲地說:「沒有,不過醫生啊!我整天都很愛睡,走路也都走不穩。」
看著小婉我心頭盤點了一下可能的藥物副作用,再追問是否有按時服藥,媽媽才坦承因為吃了藥就很愛睡覺,走路也不穩,所以沒有規律服藥。我花了一些時間跟小婉與媽媽說明藥物的作用與副作用,從小婉當時使用的兩種抗癲癇藥(A藥與B藥)裡面挑出一種比較可能會有嗜睡副作用的A藥準備減藥,保留B藥,而單一抗癲癇藥在小婉身上可能並不足以達到控制的良好效果,因此預計增加另一種抗癲癇C藥來取代原先的A藥。
這預計會需要一段時間來調整藥物,而抗癲癇藥的調整過程本來就有癲癇發作的可能,再加上也需要觀察是否有新產生的藥物副作用,因此我花了相當的時間對小婉與媽媽做完整的說明:為何需要用藥、調藥計畫、可能會有但不見得都會發生的副作用、需要觀察哪些症狀,與她們建立彼此的信任。其實花時間與病人跟家屬詢問病史、作神經理學檢查、甚至是建立醫病關係或衛教都是相當重要的,但在當前台灣醫療制度下的門診「花時間」對醫師來說卻是另一個壓力源,而這樣的時間壓力實在不見得對醫病有益。
後續的幾次門診,我們慢慢地一邊減少A藥一邊增加C藥,在調藥的過程中小婉原先的嗜睡、暈眩與步態不穩也有大幅改善,癲癇發作的次數也逐漸減少,從每週1-2次大發作全身抽搐與4-5次小發作局部肢體抽搐,慢慢減少到沒有大發作,只有一週2-3次小發作局部肢體抽搐,當 A藥完全減至停藥、B藥與C藥都達到治療劑量之後,小婉剩下一個月只有3-4次短暫幾秒鐘的恍神,不再有肢體抽搐發作,但這樣的恍神小發作也確實造成她在學校學習的障礙與安全上的顧慮。
因此在與小婉跟媽媽討論之後,我們再加上低劑量的D藥,這樣調藥的過程一轉眼也一年了,媽媽抱怨的話逐漸變少,小婉的話逐漸變多,有一次門診小婉開心的跟我說:「醫生我這兩個月都沒有發作,也都不會愛睡覺,走路也都不暈了耶!醫生我好高興!我好了耶!」媽媽那一次終於沒有再抱怨,還露出了難得的微笑。
癲癇控制與調藥過程都需要醫病間的互相信任,這樣的互信對醫師與病人都是相當重要的。任何藥物或多或少都會有副作用,醫師希望能以最少的藥物達到最佳的療效,同時也須針對每位病人的服藥療效與是否有不良副作用做整體的考量與調整。
在換藥的過程中,醫師對於新增加的藥物會由低劑量起始,再慢慢的往上調整劑量,希望避免並觀察是否有不良副作用的產生,在調藥過程因為藥物劑量濃度的變動,相對應的療效與副作用都需要醫病良好的溝通,醫師才能知道病患的反應,也才能達到更好的調藥治療效果;若病患因為副作用而不規律服藥也沒有告知醫師,或者調藥過程中因為癲癇發作而失去信心不再回診,這些都是相當可惜的。如果病患可以好好的與醫師討論服藥的反應,不論是藥物的不良副作用,或控制癲癇發作的效果,這些都會是對醫師後續調藥的重要參考,病患與家屬的信任更是支持醫師繼續奮戰的寶貴力量!
2016.11.23 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第1421次記者會/成大神經科吳怡真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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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歲郭先生因頻繁發生左上肢陣發性不自主的抽搐動作,且合併有意識短暫混沌,被送至急診,後再轉至神經科門診檢查治療。成大醫院神經部吳怡真醫師表示,經釐清症狀病史臨床診斷考慮局部癲癇發作,在神經理學檢查則發現病人左手有輕微無力,須作進一步檢查是否有局部腦區病灶,因此安排腦部磁振造影、腦波、抽血、X光檢查,結果發現為肺腺癌之腦部轉移病灶所致的局部癲癇發作。
吳怡真醫師表示,病人的腦部磁振造影顯示腦部有多顆轉移性腫瘤,其中一顆位於右大腦的動作皮質區,腦波檢查亦於該腦區呈現異常慢波,胸部X光檢查則顯示左側上肺野有腫瘤,經會診胸腔科確診為肺腺癌併腦部轉移。病人的局部癲癇在癌症治療、腦部放射線治療及配合抗癲癇藥物的使用下,沒有再發作。
癲癇是腦部神經元長期處在易於產生異常放電狀態的腦部疾病,癲癇發作則為異常放電的腦區所產生相對應的陣發性或短暫性的臨床表現。國際抗癲癇聯盟依癲癇發作的臨床表徵,分為全般性及局部性癲癇發作。相對於全般性癲癇發作以四肢全身抽搐意識喪失表現,局部性癲癇發作以局部的動作、感覺、或意識障礙表現。
吳怡真醫師指出,局部癲癇發作因異常放電的腦區及被影響的腦區功能不同,會產生不同的臨床症狀,例如:即將發作的預感(異常感覺)、不自主的抽搐動作、短暫的意識障礙、認知功能或反應異常,或自律神經相關症狀等陣發性或短暫的異常表現。成人新發生的局部癲癇因此需要考慮是否為大腦局部病灶異常放電所致,例如腦中風或腦部腫瘤等,所以會安排腦波檢查是否有異常放電波或局部慢波,經由病史症狀釐清及神經理學檢查若發現有局部神經學表現異常,會進一步安排腦部影像學檢查是否有相對應的腦區病灶,醫師會依每位病人不同的情況作處置。
吳怡真醫師表示,前述郭姓病人的局部癲癇發作,是在有緊繃的異樣感後,發生左上肢陣發性不自主的抽搐動作,由左手掌延伸前臂、至上臂,有時抽搐動作會由左上肢往上行進到左頭頸,造成頭頸不自主的震盪轉向動作,每次維持1、2分鐘,意識大多清醒;但有時會間歇性接連發作數次,合併意識變得混沌,且持續數分鐘後意識才回復正常,抽搐停止後左手會短暫無力但會逐漸恢復。是典型的局部動作癲癇發作。
對於這類陣發性局部神經學症狀,如短暫的異常感覺、不自主的抽搐動作、短暫的意識障礙等,吳怡真醫師建議及早就醫,成大醫院神經科癲癇門診配合神經理學檢查、腦波、認知功能測驗、腦部影像學造影及核醫攝影檢查等,釐清係局部癲癇發作或其他神經相關疾病,以能針對病因做根本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