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本問答最終以作業要點為準,請至下載區下載作業要點詳閱

Q1 如何申請宜蘭縣地方型SBIR?

A: 每年約4月公告計畫申請相關資訊,可在本官網資料下載專區找到資料。只要符合申請宜蘭縣地方型SBIR資格的廠商,備妥應備資料,確認齊全後於公告日期內,以郵寄或親送至宜蘭縣地方型SBIR專案辦公室(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工商旅遊處-工商科)即完成計畫送件申請。 

Q2 申請宜蘭縣地方型SBIR的資格為何?

A: 申請人應符合下列各款條件:

(一)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所稱依法於本縣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經本府核准登記之工廠,且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

      一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二百人者。

(二)無下列各目情形之一:

    1.最近五年內曾有執行政府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者。

    2.有因執行政府計畫受停權處分,且期間尚未屆滿情事。

    3.最近三年內有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4.就本補助案件,依其他法令享有租稅優惠、獎勵或補助。

    5.最近三年內有嚴重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相關規   

       定,且情節重大經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情事。

    6.依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服務之股權狀況或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之陸資來臺事業名錄

       之陸資企業。

    7.外國營利事業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分公司。

(三)所提計畫之執行場所位於本縣轄內。

(四)未以相同或類似計畫重複申請政府相關計畫補助者。

(五)以本公司資格申請。

申請人符合前項各款條件者,同年度以申請一次為限;最多得申請二次。前次申請案計畫尚未結案再提出申請時,

申請人之自籌款應得以因應其研發團隊人力。

申請人不符合第一項所定條件者,不予補助;已補助者,撤銷或廢止原核准補助之處分,並解除契約,追繳已撥付

之補助款。


Q3 申請宜蘭縣地方型SBIR,相關文件在哪裡取得?

A: 請至本網站資料下載專區下載。 

Q4 產品或技術已通過專利,但尚未量產,是否可申請計畫補助?若專利期限已過,是否可申請計畫補助?

A: 已取得專利之產品或技術可以申請計畫,惟請注意申請計畫補助之範圍不可包含公司已研發完成之部份。

Q5 先期研究型計畫可否申請地方型SBIR?

A: 先期研究計畫並不在地方型SBIR補助範圍。 

Q6 網站建置是否具創新性?網站係用於改善某產業之流程,是否具創新性?

A: 網站建置本身無創新之研發技術,不建議申請。惟若網站用於改善產業流程,則需視對流程改善的重要性來判斷是否具創新性。 

Q7 公司負責人未於申請公司投保名單,是否可擔任該公司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

A: 可以,公司負責人仍可擔任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 

Q8 計畫書若編列待聘人員,請問聘期設定在何時適當?

A: 建議設定在契約起始日。 

Q9 經費編列的人事費部份,研發人員每月薪資應如何編列?

A: 研發人員每月薪資請依各公司實際員工薪資情形編列(但不包含獎金及加班費等)。 

Q10 計畫合作對象是否限於宜蘭縣所屬學校或法人單位?

A: 企業合作對象不限宜蘭縣所屬學校或法人單位,惟注意企業必須設籍於宜蘭縣才能申請本案。 

Q11 申請公司人數若少於5人,是否不需檢附「僱用勞保員工人數之證明文件(最近一期勞保費繳款單)」?

A: 若公司人數少於5人,為非勞保強制規範之範圍,則需檢附研發人員之任職    證明、薪資領取證明及扣繳憑單,以佐證為該計畫研發人員。 

Q12 計畫審查會議時,可出席人員有幾位?

A: 因會議場地限制,單一廠商參與會議最多三個人(含委外單位),廠商如邀委外單位人員與會,其人數所佔比例不得超過與會人數的1/3以上。(若委外單位需參加會議,最多人數僅為1人。)出席會議人員須提出身份證明文件及投保證明(如:勞保卡、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投保明細三項文件擇一提供,需明列出席人員名字,加保單證明則無法佐證) 

Q13 計畫會計管考認定日期是以計畫核定日開始,或是以撥付款項日開始?

A: 除有特別規定外,原則上計畫從簽約日起即產生相關權利與義務。 

Q14 計畫會計管考中的傳票應該如何填寫?是否含稅?最後撥付金額又為多少?

A: 計畫會計傳票需將稅額另外填寫於憑證下方,最後撥付金額也為不含稅之費用。 

Q15 核定補助款若有調整,業者是否可以調整自籌款比例?

A: 一般而言,計畫經費核定方式會以同時核定總經費及補助經費等兩項金額為主。故業者僅可就核定之額度內,調整各科目金額 

Q16 計畫補助款是否為公司營業收入?

A: 廠商補助款非因公司從事商業行為所得收入,因此不能算為營業收入,補助款歸為廠商收入的「其他收入」項目。 此外,扣繳憑單會於款項撥付當年內予獲補助之廠商。 

Q17 計畫補助之期末款於計畫期末結案後才撥付,是否可能產生期末款無法完全核銷的問題?

A: 補助款的撥付分為二期,將視實際動支情形進行撥付,係由廠商檢附單據請款,因此期末款佔總補助款之比例非一定為50%。在期末款撥付前,企業需先墊支款項。同時也提醒申請業者,期末報告審核亦包括自籌款的使用。 

Q18 計畫之專戶孳息如何計算?

A: 建議由銀行計算專戶內孳息,或於補摺時亦可得知專戶孳息。 

Q19 各家銀行利率不同,衍生孳息亦會有差異,是否會造成專戶孳息計算之問題?

A: 各家銀行利率不同,專戶孳息在計算上會因此有所差異,但無論專戶孳息多寡,結案時皆須全數繳回,無孳息計算差異衍生之問題。 

Q20 如果對通過廠商的計畫有興趣,想了解其內容及成果,是否能提供相關資料?

A: 基於計畫保密原則,計畫辦公室無法直接提供相關資料,如果方便的話,請您將聯絡方式留給辦公室,辦公室會協助將您的聯絡方式轉交給該廠商,請廠商直接與您聯絡。 

Q21 專案辦公室的輔導服務是否需收取費用?

A: 專案辦公室的輔導諮詢服務皆為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