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111年8月23日《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教育總指引》自111年9月12日起,取消暫停實體課程3天之規定,改以由學校(園所)提供1人1劑快篩試劑,快篩陰性無症狀可上課,如有症狀應儘速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