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2021301】公告本會申訴詢問信箱開放連江縣。

公告日期:西元 2021 年 3 月 1 日
公告字號:桃學聯字第 20210010 號

主旨:公告本會申訴詢問信箱開放連江縣。
依據:桃園市高中職學生聯合會申訴詢問案件處理細則及本會第二屆第七次理事會之決議。

公告事項:
|一、本會即日起申訴案件及詢問案件協助區域開放連江縣行政區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使用。

【20210223】有關本會揭露「新興高中服儀違規」一案之後續處理及其結果。

快訊!新興高中服儀不合格將不會有任何處罰!


#新興的同學請轉發 #重大消息快轉傳

#教育局公文公開 #有需要的同學自行下載


本會自成立申訴信箱以來,屢屢收到來自本市新興高中的學生申訴,而超過一半以上都是申訴新興高中現在仍存「髮禁」、「服儀違規」等。為此,本會特別多次發函請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介入了解,並要求該校應儘速改善相關規章,以確保學生之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


今年年初,本會仍收到學生反映新興高中現今仍存「髮禁」、「強制換季」及「違法服儀處罰」,因此再度發函給主管機關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查明辦理。教育局處理期間,本會也曾發布限時動態蒐集新興高中學生的意見,當時超過20位學生私訊表示新興高中存在髮禁、服儀處罰、強制換季等問題。


而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於昨(22)日已正式回函,內文卻說明: #桃園市新興高中針對服儀違規的學生僅登記並沒有實質懲處 。


過去本會陳情新興高中服儀規定有處罰時,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也曾於2020年4月20日的回函當中,也是說明 #新興高中不會對服儀違規學生進行任意處罰 。


綜合以上兩封信函,足以表示: 「新興高中實質承諾針對服裝儀容不合規定的學生將不會對其進行懲處」。


因此,在此我們「特別公開」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的兩份公文,邀請新興高中的學生,倘若新興高中未來仍有處罰服儀的話,就直接將兩份公文出示給導師、主任、校長,請他們不要說一套做一套,遵守他自己對教育局所承諾、說過的話。


未來,桃園市高中職學生聯合會仍然會在學生權益上繼續奮鬥及努力。若後續新興高中仍有服儀違規事件,歡迎各位同學持續投書申訴,我們將會持續提供服務。


公文公開檔案: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函 桃教學字第1090035609號

(說明第三點,提及學校不會進行行政處罰,即為學校不會記過處分)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函 桃教學字第1100012600號

(說明第二點,提及學校無強制換季、無服儀懲處)


連結:https://reurl.cc/Ag0OaE

(IG請至LINK Tree 或是本會官網>最新消息>20210223 點選連結)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聯絡資訊

郵寄地址:330206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 15樓

聯絡電話:03-3322101

市民專線:1999


桃園市高中職學生聯合會

申訴信箱:https://reurl.cc/Dvo3LR

電子信箱:srwinsshs2018@gmail.com

【20210105】桃學聯聲明:修正桃市公投自治條例,正視十八青年公投權利。

【修正桃市公投自治條例,正視十八青年公投權利】

我國立法院於2017年修正通過《公民投票法》,除將提案、連署及通過門檻降低以外,更是將公民投票權年齡下修為18歲,使18-19歲的青年得就社會議題、國家重大政策、法律之創制複決等提出最直接的看法。

本屆立法院也於2020年底修正《民法》成年年齡為18歲,表示自2017年以來,我國立法者認同18歲以上之青年有能力辨別社會之對錯、更有能力決定國家、城市的未來走向,並參與其發展。

但桃園市自治法規《桃園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第四條明定桃園市市民年滿20歲有公民投票權,與中央主管法規並不一致,導致桃園市的18歲青年能夠針對「全國性公民投票案」進行提案、連署、投票,卻無法對「桃園市地方性公民投票案」進行公投權利的尷尬局面。

桃園市為六都之中最年輕的城市,自升格以來桃園市對於青年的意見與發展是非常重視的,卻因自治法規的不完善,忽略了18、19歲青年的權利與對地方發聲的權利。我們呼籲桃園市議會應儘速修正《桃園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相關規定,下修本市公民投票權年齡為18歲,讓18、19歲的青年不再只能對全國議題表態,更能對地方議題更加關注。

桃園市高中職學生聯合會,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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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議會中國國民黨黨團總召集人 用心服務:林政賢加油團 議員

桃園市議會民主進步黨黨團總召集人 市議員陳治文 邱顯二聯合服務處 議員

桃園市議會無黨團結聯盟黨團發言人 美英Online 議員

桃園市議會時代力量 桃園市議員 簡智翔 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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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 TYAD|嘉義市公投自治條例投票年齡下修18歲,新北、桃園、臺南公投年齡仍在20歲,雲林、臺東竟還沒立法!

https://reurl.cc/14nN9p


【20201128】有關本會揭露大溪高中教師疑似體罰案件之後續處理及其結果。

〈申訴案件.處理結果〉

  1. 本會於2020年06月08日於社群揭露有關桃園市大溪高中教師疑似體罰之案件,並於同日發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要求調查處理。

  2. 業經國教署函轉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處理,該局並於2020年08月17日回函,確定將其案件送交該校之相關委員會進行處理。

  3. 本會再度重申「校園零體罰」之立場,教師不應該將體罰作為管教手段,應以教育部規範之合理管教方式來進行輔導管教。本會未來將持續關注校園學權事件。

【20201125】有關本會揭露新興高中手機規範侵害隱私一案之後續處理及其結果。

〈申訴案件.處理結果〉

  1. 本會於2020年9月23日公開揭露桃園市新興高中手機管理規範有侵害學生權益之疑慮,並於該日發函要求本市教育局處理。

  2. 經教育局處理後回函表示:「該校將本條文之修正建議納入下次校務會議之考量,並會持續督導該校。」。

  3. 本會認為,校規之制定仍需重視學生之隱私,並符合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保障兒童表意權、兒童隱私權之意旨:制定規範前應召開公聽會,聽取學生之意見;制定規範時,會議應有學生代表參與。

【20200924】新修《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公民團體聯合聲明

教育部堅守兒童權利公約精神

積極開啟各方對話,切勿政策急轉彎

今年8月3日教育部依據已經國內法化的兒童權利公約修正《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下稱注意事項)。其中,該注意事項中關於「管教與處罰的區別?」、「下課時間教師管教的規範?」以及「學生對於受到管教時是否能提出異議?」等執行細節,引起部分教師團體與家長團體關注與爭論。教育部並於今日上午(9月24日)召開研商會議。

  對於教育部面對單方爭議時即表明會做修改的回應,我們呼籲教育部應堅守兒童權利公約精神,切勿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造成原本朝向公約精神的修訂遭到打折。此外,我們也要求教育部應即刻開啟對話,不能閉門造車,除了回應提出異議的教師與家長團體之外,也應納入學生代表與長期投入兒童權利公約推廣的民間團體意見,讓公約的意涵能夠被多元呈現與兼顧,而非被部分團體片面詮釋。

  因此,面對此次爭議,我們提出以下幾點意見,呼籲教育部正視。

教育部應堅守兒童權利公約及結論性意見保障兒童權利之核心概念

針對本次引起爭論的事項,檢視其修法過程:

1. 「下課時間的管教規範」係具體回應2017年《兒童權利公約》國際審查委員會結論性意見報告第84點建議:「政府檢視學生上學的結構並且明白加以規定,確保學校提供學生適當且規律的自由活動時間」。要求教師必須基於導引學生發展之考量,衡酌學生身心狀況後的『特殊狀況』才能在下課實施管教。

  我們認為教育部不僅應明訂不能以『禁止下課』作為處罰措施之外,也應更積極的去規範下課時間若施予處罰應符合比例原則,或是直接禁止在下課施予處罰,避免處罰佔滿學生的下課時間,使學生下課無法獲得充分休息。這樣的修正意味著今後將更依賴教師專業多元的輔導管教方式,在保障學生休息權的前提下,藉由校內多元的民主對話程序,使學生透過參與討論增進輔導管教效益。

2. 再者,關於「學生對於受到處罰時是否能提出異議」部分,在這次修訂前即有明文規定學生提出異議後的處理程序;在新修訂的法規中則更進一步地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第12條規定之表意與被聆聽的權利。學生不僅可以針對與自己有關的事務表達意見,教師也有聆聽以及權衡回覆的義務。公約清楚說明,如果僅給學生意見表達的機會,成人卻不進行回覆與修正,便失去公約的真諦;絕非如部分團體所指稱,僅提供學生表達意見的機會即滿足公約兒少表意權的意涵。

我們也認為透過更為積極的雙向溝通才能讓學生更瞭解被輔導管教的狀況,增進輔導效益。如遇到爭議,依據注意事項規範,本就需要思考如何處理?需不需要二、三級輔導資源介入?而當下停止對學生的輔導管教,並非消極忽視學生狀況或是放棄管教,反而是透過聆聽學生的想法,適切地與學生一同解決或改善狀況,引進其他輔導資源。

教育部應積極介入協商引導與整合資源,成為教師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的後盾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所定義的「正向管教」教育方式尚未普遍實行於我國,部分教師仍會對「何謂一般管教?正向管教?處罰?」等區分抱有疑惑,進而對執行方式與執行時間點有所疑義、甚至擔心觸法問題。依據目前法規定義,所有「對學生的不利處置」都屬於「處罰」。即使此定義非常簡單明瞭,但教育部也應協助教育現場指明一般管教措施中屬於處罰的項目,並提供滾動修正的操作型定義範例、釐清管教與處罰的意涵、鼓勵學校進行校內民主程序的討論、引導教育現場與公約接軌,成為學校與教師落實公約的後盾。而非任由部分團體片面解釋注意事項、扭曲公約內涵,妄言此辦法自此會讓教師不敢管教、學生只享權利不負責任等語云云。

  回到「注意事項」過往至今的訂定沿革,開宗明義一直都是基於「積極維護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之本旨,同步顧及「維護校園安全與教學秩序」,並在這兩個核心目標中間取得平衡。因此,教育部與學校都應負起責任,積極蒐集校園各方實務經驗的回饋,提供上述協助。

專業輔導與管教不應直接開放準用於未受專業培訓的教師以外人員

  本次「注意事項」第九條,因衡酌當前教育現場仍有教師以外之教育人員協力輔導或管教學生之需要,列舉教師以外部分教育人員,直接準用本「注意事項」的輔導與管教措施。然而,卻不強制要求這些非教師人員接受輔導與管教的專業培訓,僅用較為寬鬆的規定,建議學校「宜」先讓這些人員接受「適當的」培訓。我們認為,任何一位非教師人員,例如外聘社團指導人員、校安人員,在未受過專業培訓前,就能對學生施與管教與輔導不僅違反輔導與管教的專業性,對於學生權益是否能受到完整的保障也是令人擔憂。

教育部應廣納學生及長期推動兒童權利公約之公民團體意見共同修訂注意事項

為維護公約本旨,並落實注意事項促進學生參與權、表意與被聆聽權之內涵,籲請教育部在修訂本法以及訂定解釋規則時,應廣邀學生代表聽取建議,訂定更符合時宜的規範,並協助學生與校方建立溝通管道、釐清爭議;另邀請長期致力於倡議兒童權利公約之公民團體,提供專業分析、就注意事項提出具體可行且符合公約精神的運作方式。

從整體修訂脈絡來看,我們肯定教育部嘗試讓《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與公約接軌。因此,我們呼籲教育部踩穩立場,依據公約精神來檢視未來可能的修正方向以及解釋原則,廣納各方意見。

共同聲明團體: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人本教育基金會、臺灣青年民主協會、高雄學生民主聯盟、台灣家長教育聯盟、桃園市高中職學生聯合會


【20200717】本會「2020桃園學權工作坊」活動,即日起開放報名。

本會訂於2020年8月14日下午1時30分,於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二樓第一會議室舉辦「2020桃園學權工作坊」活動,將以討論桌、開放論壇的方式與學生共同討論校園政策議題——外食議題。

【活動簡介】

今年暑假,邀請你與我們一同討論校園議題。台灣近年建立起了廣大的外送市場,許多學生也希望透過外送平台,讓自己的午餐多一個選擇。因此許多學生開始爭取午餐開放點選外食,成為學生間熱門的議題。

部分學校順應學生,開放學生出校門購買或是使用外送平台外送,而也有學校則是祭出管制政策,甚至不惜動用懲處來禁止學生點外食。

校園是否可以開放外食?外食究竟是好是壞?

你對於這項議題的看法是什麼呢?本次活動,我們將透過議題介紹的方式讓參與者了解討論主題,並且透過開放論壇、議題桌的方式讓參與者發表對於校園政策的看法,並讓參與者提出該項議題的利與弊。

【20200703】第二屆理事會、監事會當選人名單。

本會於2020年7月4日辦理「桃園市高中職學生聯合會第二屆理事會、監事會聯合選舉」,共計29人投票,投票率為64.4%。依其選舉結果公告當選人如下:

第二屆理事長當選人:

洪秉榮(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附屬桃園農工)

第二屆理事當選人:(依選舉得票排列)

黃欣如(桃園市私立六和高中)

陳嘉緯(桃園市立大溪高中)

林靜妤(桃園市立壽山高中)

松鉑莘(桃園市立楊梅高中)

第二屆常務監事當選人:

古凱棋(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附屬桃園農工)

第二屆監事當選人:( 依選舉得票排列)

李芳瑜(桃園市立南崁高中)

蔡毅龍(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中)

【20200609】有關本會於2020年6月8日上午所發布之消息聲明稿。

【 聲 明 】

有關本會於2020年6月8日上午所發布之消息,本次聲明如下:

一、 本會於2020年6月5日晚間收到桃園市大溪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投訴該校洪姓教師有體罰行為。本會並於同月8日上午檢閱相關檔案,其檔案內容已明確記錄下該師持麥克風說:「一到八題,一題三下,自己算,我應該已經很輕了吧,一題才三下而已,上下,上下,第三題不算,我來看看誰要做二十一下。」之事證,故本會由此認為其教師有涉及體罰之嫌疑。

二、 本會已於2020年6月8日上午,正式將本案內容與相關事證、檔案一併提供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並檢舉該師有涉及體罰之嫌疑,並由該署函轉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處理。本會已完成檢舉程序,為避免造成爭議,故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之回函,連同本聲明公布。

三、 本會於8日上午發布消息時,並未連同佐證檔案公布,其原因在於相關事證屬認定體罰之重要關鍵,不宜對外公開,也因如此造成部分學生質疑本消息之正確性,實屬遺憾。而部分同學認為本會現應公布相關檔案以證事實,在此說明,本會已將其事證提供給相關主管單位,為確保處理流程順暢,故暫不提供其事證。待本案處理完畢時,本會將再公布處理結果。

桃園市高中職學生聯合會,2020年06月09日

【20200608】桃園市大溪高中教師涉嫌體罰學生。

【桃園市立大溪高中洪姓教師涉嫌體罰行為】

(2020年6月8日上午8時30分發稿,同日晚間7時45分重新發稿)

本會於本月5日晚間收到來自桃園市大溪高中學生的申訴信件與佐證檔案,內容指出大溪高中一名洪姓教師於上課期間使用「起立蹲下」的體罰行為作為管教措施。

在本會檢閱相關檔案後,發現該教師於課堂期間,以學生考卷(或講義)上之錯誤題數, 一題三下「起立蹲下」來處罰學生。甚至一度說出:「那個11題錯的,一題大概要十下」的驚人言論。 而該名教師也要求忘記帶講義的同學,每忘記帶一張,就要做五下起立蹲下」。

除題目寫錯要處罰之外,連同學上課要去廁所都要被處罰!根據學生提供的內容指出,一名同學向該教師要求要前往廁所如廁,該教師雖然同意,但卻要求該同學「回來二十五下(指起立蹲下處罰)」。

依據我國《教育基本法》第八條第2項及教育部《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38點之規定,早已明文禁止體罰。對此我們認為「起立蹲下」的管教措施已經符合注意事項第5點定義體罰的要件,#起立蹲下就是體罰 。而該名教師忽視相關法規規範,疑採取體罰方式管教學生,有管教不當之虞,我們要求相關局處應儘速介入調查,本會也將相關檔案交付有關機關進行處理。

本會也認為,學生的學習並不會因為「起立蹲下」而有實質上的進步,透過體罰方式或懲處方式來督促學生學習,只會使學生產生畏懼心理,更不喜歡學習,造成學生心理、生理上的傷害;在講義忘記帶部分,教師應採取更適當的方式進行,教育部也有訂出相關「適當管教」的措施(例如站立反省等)可以實施,皆可達到同樣管教效果,以「起立蹲下」的特定動作管教,並無正當性可言。

桃園市高中職學生聯合會,2020年6月8日

【20200525】公告本會第二屆理事會、監事會選舉之事項。

公告日期:西元2020年5月25日

公告字號:桃學聯字第 20200041號


主旨:公告本會第二屆理事會、監事會選舉之事項。

依據:桃園市高中職學生聯合會組織章程辦理。

公告事項:

一、 選舉種類:第二屆理事、監事。

二、 應選名額:理事 5 名、監事 3 名,以上各候補 2 名。

三、 投票日期:2020年7月4日上午0時至下午9時。

四、 注意事項:

  1. 本次選舉採電子投票,請依投票通知單指示投票。

  2. 選舉登記期間自2020年6月8日至18日下午6時止。請擬參選人依本會公告之格式登記選舉。

  3. 本次選舉依照人民團體法相關規定,採「單一選票 連記制」,理事會選舉最多圈選 5 名候選人,監事會選舉最多圈選 3 名候選人。

【20200510】本會參與撲滅黑心校規檢核記者會新聞稿。

「撲滅黑心校規檢核記者會」桃園市高中職學生聯合會新聞稿

校規是學校管理學生的規範,學生在校也必須遵守校規。但各校現行的校規符合法律規範嗎?有確實遵守教育部的政策方向嗎?訂定程序上有符合民主程序嗎?這裡打上一個大問號。

教育部已推動髮禁解除政策多年,對於教育部的政策,學生皆深表認同。但據了解,桃園市私立新興高中的服裝儀容規範中,仍然明文規定「學生髮式應以自然整潔為原則,不染、不燙、不怪異」,雖然該校強調無處罰機制,但這樣的規定,除了不怪異的明確定義不明,更是實質限制學生髮式,很明顯已有違背教育部解除髮禁政策之疑慮。而桃園市私立振聲高中在服儀方面更是完全不避嫌,除規範學生髮式該如何修剪外,至今仍有白鞋、白襪的相關規範及管制。

除此之外,桃園部分學校存在所謂「禁愛令」,在獎懲規定中規定:「校內(外)親密行為,影響公共觀感」最多可懲處到大過。我們很疑惑,學校該如何定義親密行為?是指擁抱,還是牽手?本會詢問過二名學生,一名學生與女友在校外牽手,被其他老師拍下,就遭記過處分;另一名學生則在校與男友一起走路,比較靠近,就被教官約談。上述實例均可得知,親密行為的定義根本就是教官或教師的「自行定義」,毫無明確性可言。重點是,學生的感情交往,到底有什麼好限制的?

其中,桃園還有幾個特別的案例,一名公立學校學生在去年擔任「聲援反送中」活動的志工,被新聞拍到後,遭學校約談,甚至一度要依校規懲處;桃園另一所私立高中,也在獎懲規定中明定:「參加集會遊行、請願運動,影響學生學習或公共利益者,輔導轉學」。完全無視我國憲法所保障的集會自由。

綜合以上所舉的實例,目前各校校規仍有侵害學生權利及違反法律、教育部規範的問題,在此呼籲教育部及地方政府的教育局處,應儘速檢核各校校規是否有上述問題。尤其是本次人本教育基金會所公布有相關疑慮的學校,相關權責機關應立即進行調查,並監督改善,確保學生在校權利完整。桃園市在這次調查中,有11所學校「榜上有名」,也特別呼籲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局長高安邦先生,特別關心一下這些學校的校規。

學生進入校園,並不代表失去人權;全面檢討黑心校規,保障學生權利。

【20200329】本會參與服儀改革記者會新聞稿。

服儀一直以來是校園中學生與學校不停討論的問題。從過去解除髮禁與鞋禁,到現在將納入一定比例的學生代表,都是校園學生權利的進步。而本次教育部提出的服儀原則修正草案,我們認為該草案值得肯定,對於學生權益有相當大的保障,呼籲政府儘速通過、儘速施行。

本次草案中,其中一點就是於服儀委員會加入「學生自行選舉產生的學生代表」,並且學生代表必須佔委員會的三分之一,使學生的意見能確實進入委員會。但據我們了解,在桃園市目前至少有兩所學校的學生會會長並非由學生選舉產生,甚至有「糾察隊隊長代表參與校級會議」或「參與會議但不可以多說話」的先例。因此,我們呼籲政府在本次草案修正後,應儘速檢視校園中學生代表的產生及保障,以防學生代表的職權受限,導致學生意見無法表達,淪為橡皮圖章。

在過去教育部正式解除髮禁與鞋禁,保障學生的權益。但是現在還是有許多學校透過所謂「服儀教育」的方式,間接的去限制學生的髮式,例如:有私立學校將服儀規範納入所謂的班級競賽,因為服儀不合格導致扣分,使班級導師施壓學生去符合服儀規定,又或者透過這樣的扣分,再讓學生被依獎懲規定中所謂「影響班級榮譽」而記過處分,鑽小漏洞。其他還有像是限制鞋子或襪子要固定顏色等問題也是層出不窮。因此,我們也呼籲政府在草案通過後,確實的檢視各校施行狀況,以避免現有的問題再次發生。

學生是校園中的主體,攸關學生自身事務的規範應納入並考量學生意見,讓校園中不同的聲音共同討論,使學生得於校園中建立起良好的民主素養。

【20200307】關於本會觀察會員涉冒名發表問卷本會後續處理聲明稿。

【桃園市高中職學生聯合會會員大會會後聲明】

有關本會吳姓觀察會員於網路社群之個人爭議行為,本會於西元2020年3月6日召開第一屆第三次臨時會員大會討論,並於3月7日晚間十時做成決議:依本會之組織章程規定,經過半數會員出席表決、三分之二出席表決之會員同意,決議將該觀察會員予以除名。

最後,因本會本次疏失管理,造成各界觀感不佳,再次致上最深之歉意。

桃園市高中職學生聯合會

西元2020年03月07日

【20200305】關於本會觀察會員涉及冒用身分發表問卷一案聲明稿。

關於本會吳姓觀察會員涉及冒用「中央兒少代表」之身分發表關於學生權益方面問卷一案,本次聲明如下:

一、針對本次事件,本會於2020年2月24日在本會網路群組收到該員之問卷連結,本會並未盡到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且未針對該問卷作查證之情事,導致爆發本次事件,在此本會向中央兒少代表、各校靠北版及關注此事件之夥伴、朋友致上最高歉意。

二、本會觀察會員疑似冒用中央兒少名義所發表爭議問卷,並非由本會發表,且本會先前並不知情該觀察會員進行該項行動,該行動與本會無任何關係。

三、本會在此除向各界表達歉意外,針對該名重大違規之會員,本會已成立案件調查,並報請理事會做出相關懲處事宜。

桃園市高中職學生聯合會,西元2020年03月05日

【20200211】桃園市公私立高中職108學年度早自習調查結果公佈。

本會於2019年10月17日至10月27日期間,針對桃園市各高中職進行早自習調查,目的於了解各校現行早自習狀況。

同時檢視各校是否確實施行《桃園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第七點所規定的「非學習節數之活動,一週不超過兩次;早自習至少開放二日給學生自主決定要參加。」

本次調查樣本總數為865份,因各校蒐集到的調查份數不同,樣本數過低的學校,均不公布調查結果。

本次調查學校,共計15校:桃園市立中壢家事商業高級中等學校、桃園市立中壢商業高級中等學校、桃園市立內壢高級中等學校、桃園市立平鎮高級中等學校、桃園市立南崁高級中等學校、桃園市立新屋高級中等學校、桃園市立龍潭高級中等學校、桃園市私立大華高級中學、桃園市私立育達高級中學、桃園市私立振聲高級中學、桃園市私立啟英高級中學、桃園市私立復旦高級中學、桃園市私立新興高級中學、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附屬桃園農工高級中等學校。


〖第一部分調查題目〗早自修、早讀等第一節上課以前的自習時間,您所就讀的學校是否開放「每週二日由學生自主決定要不要參加」?

✓ 經統計符合規定:桃園市立中壢商業高級中等學校、桃園市立內壢高級中等學校、桃園市立平鎮高級中等學校、桃園市立南崁高級中等學校、桃園市立新屋高級中等學校、桃園市立龍潭高級中等學校、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附屬桃園農工高級中等學校。

✕經統計未開放,疑似違反教育局規定:桃園市私立大華高級中學、桃園市私立育達高級中學、桃園市私立振聲高級中學、桃園市私立啟英高級中學、桃園市私立復旦高級中學、桃園市私立新興高級中學。

△桃園市立中壢家事商業高級中等學校因正反蒐集到之份數接近,無法呈現是否開放,故第一部分之調查結果不予公布。


〖第二部分調查題目〗早上朝會升旗、全校集合活動,您所就讀的學校一週是否不超過2天?

✓調查學校全數均符合規定。


本次調查均以問卷所蒐集之資料分析並公佈,後續會將本次之調查資料全數提供教育局。

針對本會公布【未開放、疑似違反教育局規定】學校,也僅為本次調查結果。本會同樣會將相關調查資料提供教育局,以確定是否有無違反規定。


桃園市高中職學生聯合會,2020年02月11日。

【20200131】2020桃園高校學生自治培力課程延期通知。

考量2019新型冠狀病毒防疫,原訂於02月01舉辦之「2020桃園高校學生自治培力課程」延期舉辦。

【20200118】公告本會候補理事缺額補選相關事項。

發文日期:西元 2020 年 1 月 18 日

發文字號:桃學聯字第 20200007 號

主旨:公告本會候補理事缺額補選相關事項。

依據:本會組織章程。

公告事項:

一、 選舉種類:第一屆理事、候補理事缺額補選。

二、 應選名額:理事 1 名、候補理事 1 名。

三、 登記資格:本會之一般會員,無停權處分者。

四、 登記日期:西元 2020 年 1 月 21 日至 1 月 25 日。

五、 選舉方式:相對多數制,依得票多寡排序當選名單。

六、 號次決定:依照登記順序排列。

七、 投票日期:2020 年 2 月 2 日 0 時至 21 時。

八、 其他事項:

  1. 本次選舉得票數最高者當選為理事,次高者為候補 理事。候選人僅一位者,候補理事從缺。

  2. 登記以網路登記方式,登記表連結於登記日前一日 發放至群組,請欲參選之會員注意。

理事長 劉曜維 ⨂

【20191118】本會針對桃園市部分學生會協助校外團體於校內蒐集學生資料提出呼籲。

【本會針對桃園市部分學生會協助校外團體於校內蒐集學生資料提出呼籲】

一、本會近日發現有校外團體,藉特定目的透過學生會(班聯會)於校內蒐集學生個人資料,本會在此提出應重視個人資料保護的呼籲。

(1)以學生會(班聯會)協助名義,在校內蒐集學生個人資料,並提供給校外團體,於此,本會認為不論其目的為何,就上述行為,恐有個資上的疑慮,並造成學生會與學生之間產生不必要誤解,呼籲桃園市各高中職學生會(班聯會)謹慎評估。

(2)蒐集個人資料,建議參考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之規定。單以一紙表格且無任何個資法聲明或授權的情況下蒐集,恐有造成學生權益及學生於個資法上損害之餘,本會呼籲有收到校外團體表格要求填寫的學校學生會(班聯會),暫緩該計畫並增加個資法聲明等條款,以增加學生個資的保障。

(3)呼籲各校學生會(班聯會),就學生個人資料之蒐集,應謹慎評估。再次重申無任何書面約定或切結的情況下,貿然蒐集個資是有相當大的風險。呼籲已進行蒐集個資的學生會(班聯會),若當初無書面之切結,應儘速補齊,以避免學生個資外流或發生其他意外。

二、綜上所述,本會就個人資料蒐集方面提出呼籲,並提醒各校學生會(班聯會),未來就個資問題應有書面約定、切結,以保障學生權益。

三、已提供個資的同學,如現在已確定反悔,建議打電話或通知該校外團體,並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要求刪除其個資。

桃園市高中職學生聯合會,2019年11月18日


【20191104】學生團體及公民團體,對各政黨不分區立委名單安排呼籲。

【學生團體及公民團體,對各政黨不分區立委名單安排呼籲】

⏥ 公民齊力,青年聲音要注意!

2020大選即將到來,我們樂見青年議題及政策交鋒在近日選戰中更常被提及,各政黨陣營不約而同地舉行和青年有關的活動、展開傾聽青年及不同世代意見的計畫。然而,令人感到遺憾的是,各政黨即將推出的不分區立委名單中,又以國民黨及民進黨兩大黨已表示將在11月13日將不分區立委名單公布,我們仍未見各政黨將青年議題政見化、或針對青年議題提出足夠深度、關切面向廣泛的說明。

過往,青年世代在選舉中時常淪為看板人物,我們不希望在本次選舉中再次發生,我們鄭重呼籲各政黨應於本次選舉中,重視並回應青年世代的聲音。

青年世代關切世代正義、多元價值及永續發展的落實,也是本次許多公民團體的共同期待,過往的公共政策,多半忽略對下一世代的尊重與傾聽。我們嚴正呼籲,各政黨應將對青年世代的關心落實在不分區名單的安排上。有鑑於各主要政黨在本次的不分區名單都傾向以「政治組」作為主要安排,我們並非否定政治經驗、專業及技術的重要性,但不分區本來就是展現政黨價值、落實專業政治的重要一環。各政黨提出一份是否讓青年世代及公民團體滿意、而非讓黨內派系山頭點頭稱是的名單,會高度決定青年世代投票的意向。


⏥ 世代stronger,正義together!

臺灣新一代正面臨過往沒有的挑戰、但較少的機會,高教擴張的高峰剛過、學歷貶值現象仍在,而努力,不再是出人頭地和階級翻轉的保證,我們仍面臨到工時過長、工資過低、房價過高的挑戰。也因此,有效提振勞工權益、提高平均薪資,包含制定最低工資法、改善勞檢困境,是我們在勞動權益上的要求。

同時,若有效降低工時、提供公共托育、落實居住正義,更有可能提高目前低迷的生育率。我們呼籲各政黨應承諾徵收囤房或閒置房屋稅、持續興建社會住宅、強化房產交易實價登錄系統、提高公托幼的供給量,以便滿足青年世代受高房價的苦惱、也促成少子化現象的趨緩。

青年參政權也是相當重要的議題,我們也呼籲各政黨應該重視青年參政權,透過修憲將投票權下修至十八歲,並一併修改民法,也應該同時推動降低選舉年齡和保證金門檻,降低青年世代參與政治的阻礙,達成真正的世代正義。

為了落實世代和解,我們也主張應持續推行對過去威權時期和白色恐怖時代的轉型正義工程。而青年世代也相當關注國家未來的整體發展,對於任何候選人或政黨欲讓渡主權、弱化臺灣的嘗試,都會遭到青年世代的唾棄。


⏥ 差異同存,多元前行!

我們認知到多元的社會才能兼容並蓄、因尊重差異而強大團結。然而,現行性別平權與共融並非穩固,恐隨時遭致反撲。因此,我們呼籲應該強化性別教育及情感教育、並多元化伴侶或親密關係,各政黨也應承諾將女性或性少數保障名額納入黨內決策機制。

青年世代的自殺率節節高升,新一個世代更為重視扶持、關注心理層面的發展和支撐。我們容許軟弱、我們鼓勵訴苦,我們主張心理衛生議題應該被各政黨所重視,各級學校之間應有更多的心理諮商資源,並獲得團體保險的支持。

我們也注意到持續遭受焚毀的古蹟,文化資產是社會多元價值的重要象徵及歷史古物,應該被更加有效的保障,包含公共資源的提供及法規上因地制宜的鬆綁。


⏥ 與環境共生,和社會共好!

我們關注環境上的永續發展,由於近幾年許多具有爭議性的法案,如《工廠管理輔導法》、《礦業法》等,並未朝向環境保護而是開發邏輯修正,保障了政黨利益和選民,卻傷害了環境與養育我們的這塊土地。此外,應該永續發展的包含產業政策及教育政策,使之能具前景、讓未來的世代具有希望。

我們主張,對個人載具和公共載具的電動化是趨勢,應盡量推廣、提高補助;同時,應該針對全球暖化和氣候變遷做出因應並徵收碳稅。我們也主張應該持續推動教育改革,特別是考招多元化應被堅持,各政黨也應當緩減城鄉差距、重視食品安全。

為追求環境保護,我們希望水資源能受到保護,並統整現行分散的水資源權責單位;同時,回收物問題也應該被重視,我們有極高的回收率、但在末端的再利用動能卻不足,各政黨應積極面對,而非讓回收物掩埋或焚燒。

我們也主張,人不應該掌握自己無法控制的能源系統,新式核電廠的興建計畫應被終止;然而,無論擁核或反核,也應該共同面對高階核廢料的處理問題,包含最終處置場選址法制化。與此同時,我們也應該積極追求最大動能的綠電發展、以及提高電價,以便落實燃煤電廠改燃氣,及燃油的轉型。


⏥ 未來的藍圖,一起來守護!

相較花俏的政治語言,我們更重視各政黨對下一世代的承諾,要讓經濟發展的果實與作為人之尊嚴與價值,能被社會上每一個人、不同世代的人都能享有。

我們由衷期望、也再次鄭重呼籲,檯面上的政治人物,若自詡為負責任的政治家,應該一肩扛起青年世代、以及所有公民團體的期望,接受年輕人初啟蒙之鞭策。


透過不分區名單的安排,讓未來的藍圖、能一同被勾勒、一起來守護。

⏥ 團體連署:http://bit.ly/youth_group

⏥ 專家學者連署:http://bit.ly/youth_scholar

⏥ 學生民眾連署:http://bit.ly/youth_people


⏥ 發起團體:臺灣青年民主協會、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

⏥ 連署團體:全國中學學生權益研究會、臺灣學論議題論壇、高雄學生民主聯盟、台大女研社、台大濁水溪社、青年抵制假新聞陣線、獨立青年陣線、彰化縣磺溪文化永續協會、政大野火陣線、行動山棧花、國立臺東大學學生會、國立中正大學學生議會、國立中正大學公共事務研習社、台中家商學生自治會、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學生會、台北大學識神經社、國立東華大學學生會、陳文成基金會、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高醫透明革命星火社、公投護台灣聯盟、島國前進、西藏台灣人權連線、台灣永社、台灣公民幹細胞、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社團法人臺中市好民文化行動協會、國立臺北大學學生會、國會調查兵團、國立成功大學學生會、東吳大學學生會、輔大黑水溝社、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桃園市高中職學生聯合會(持續增加中)

【20191017 】桃園市公私立高中職108學年度早修調查。

〈桃園市公私立高中職108學年度早修調查〉

桃園市於2018年訂定《桃園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下稱注意事項),本會希望透過本次調查了解桃園市內高中職早修狀況。

根據注意事項,在早修部分學生有每週兩次由學生自主決定是否參加,就這部分也為本次調查之重點。

【調查時間】2019年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27日

【調查對象】桃園市公私立高中職學生

【調查連結】https://ppt.cc/fHaN6x

在此邀請桃園市各高中職學生參與調查!近期也會通知各校學生自治會(班聯會)相關事項。

桃園市高中職學生聯合會

2019年10月17日

【20191011】修民法,挺青年-民法成年應下修至18歲,公民團體共同聲明。

【修民法,挺青年-民法成年應下修至18歲】

我國《民法》訂定於1929年,民法的成年年齡(完全行為能力年齡)在當時即訂為20歲,90年來未曾修改。然而,在我國《刑法》中,18歲已為完全責任能力人,要負擔完整的刑事責任,依《兵役法》之規定,男子18歲便有服兵役的義務;18歲也可以考駕照、結婚。

對於18-20歲的青年而言,雖有上述權利義務,卻仍無法獨立簽訂租賃契約、在銀行開戶、組織人民團體,做許多法律行為都須法定代理人同意。如此的差異,造成此年齡區間的青年生活上的不便,也迫切希望可以透過修法,讓18歲在負擔完整義務及責任之同時,也能享受完整法律所賦予之行為能力。

因為《民法》、《刑法》等各種法規年齡規範的不一致,也造成各項法規的立法者在訂定各項年齡標準時有不同的參考依據,而發生法律體系年齡規範紊亂、無邏輯的情形發生。

舉例而言,根據《菸害防制法》,滿18歲才能合法抽菸、買菸,然而依據《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要20歲才能在機場免稅店買菸酒;根據《公益彩券管理辦法》,可以買樂透的年齡是18歲,但根據《運動彩券投注規則》,可以買運彩的年齡是20歲;根據國家公園各自的管理辦法,太魯閣國家公園未滿18歲不得擔任登山領隊,玉山及雪霸國家公園卻要20歲才能擔任登山領隊

民法成年下修18歲,連帶會帶動諸多法規的修正,讓台灣的成年標準能統一訂為18歲,在各項權利義務面向,亦能有所平衡,賦予18歲青年完整公民權,不再產生毫無邏輯的年齡差異。

將視角拉高至國際,歐洲國家陸續於1970年代完成修法下修成年年齡至18歲,就連社會風氣較為保守的日本,去年也修改維持146年的《民法》規定,將成年年齡降為十八歲,於2022年正式實施,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36個會員國當中,除了韓國成年年齡訂在19歲和紐西蘭訂在20歲外,其他會員國都將成年訂在18歲,顯見18歲成年已為世界潮流。可見台灣若要接軌全球,勢必要將成年年齡下修至20歲,賦予18歲的青年,能享有完整的公民權。

依據目前修憲門檻,要完成修憲降低投票權,難有明確時間表。然而,青年的權益不應再消極等待,在倡議投票年齡下修之餘,我們亦呼籲立院各黨團應先將《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以積極的修法行動賦予18歲青年完整的公民權,讓台灣能與世界成年年齡接軌,打造更友善於青年發展的社會環境。

此次,NGO、學生團體共組「#修民法挺青年陣線」,希望集結各界聲量推動民法成年年齡下修,陣線在未來也將進一步倡議行動,也歡迎所有支持民法成年下修的民間團體、學生自治組織,透過填寫下方表單,共同加入聲援行列!

修民法挺青年陣線團體名單(持續更新中):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與福利促進聯盟、社團法人臺灣青年民主協會、台大學生會、今周刊、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班聯會行政部門、臺中家商學生自治會、@社團法人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學論議題論壇 Shiue-Luen Talk高雄學生民主聯盟、桃園市高中職學生聯合會、和美高中班聯會、高醫透明革命星火社、台灣學權意識倡議組織 SRIOT、逆風劇團、台中二中學生會、勵馨基金會 The Garden of Hope Foundation全國家長教育志工聯盟、輔大黑水溝、社團法人台南市陽光真愛青少年關懷協會、歷史教師深根聯盟、國立新化高級中學學生會、TPEA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全國中學學生權益研究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律師考試改革陣線、社團法人高雄市外籍( 南洋)姊妹關懷協會、臺北市立大學學生會、臺師大學生會、社團法人公投護台灣聯盟促進會、自由台灣黨 Free Taiwan Party、財團法人青平台基金會。

▱ 民間團體、學生自治組織 #加入「修民法挺青年陣線」表單|https://forms.gle/SuJCFf4BRLzDfVA7A

▱ 個人連署支持(臺大學生會長公共政策平台提案連署)|https://reurl.cc/K6QWjp

#修民法挺青年 #民法成年下修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