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以色列軍方是怎麼樣去證明「平房中有恐怖分子的」?他們的做法是把整個像1/4個臺北市那麼大的地方定義爲「恐怖分子匿藏區」,然後說「你們如果不現在離開的話你們就都是恐怖分子」,但請問那麼多的人口去那裏逃?邊境又不開。人往那裏走?請問這種定義合理嗎?你說恐怖分子匿藏在人民當中,你畫那麼大的範圍當然會有恐怖分子啊。但他們就是要畫那麼大的範圍,才可以用這個當藉口來做種族滅絕呢。
另外,戰爭當然不是單一原因造成,也有歷史原因。如果你知道什麼是nakba、看到多年來以色列對巴勒斯坦的經濟封鎖和物資封鎖,你就可以理解其實巴勒斯坦人的選擇並不多。特別是兩國方案被以色列的屯墾行動摧毀後,巴勒斯坦人的生活真的是在地獄那樣。當你沒做任何事情但你的家人就被動不動的炸成焦炭,當你的祖房被強拆,當你的妻子及女兒每天在checkpoint被以色列士兵集體性騷擾和強暴,,,當人民那麼的無助的時候,你身在其中,你也會變成哈馬斯的。
以色列如果真的想要徹底解決這個問題,就要先學會對自己的鄰居友善,不要動不動就去炸別人。這才是根本解決問題的方法。
還有,你不要動不動說人無腦。這樣很不尊重人,好不好。你看我,我那麼反對你的言論,都還沒有說你無腦呢?因爲我相信你不是真的無腦,而是只是可能沒有看到我所看到的資訊。我是相信你我們的智力是平等的。
如果有機會的話,我希望你可以來這個遊行,認識一下不一樣的觀點。謝謝喇
Q01:以巴戰爭至今造成的平民死傷情形為何?
A:截至2024年4月中,有38,621名巴勒斯坦平民死亡,當中包含15,780名孩童、10,091名女性,並有200萬個巴勒斯坦人被迫逃難、成為難民。以色列的平民死亡人數則為695人。
參考資料來源:Euro-Med Human Rights Monitor、France24、Times of Israel
Q02:爲什麼巴勒斯坦支持者經常強調巴勒斯坦兒童被殺的事情?兒童被殺有什麼特別嗎?戰爭就是殘酷的啊!
A:戰爭是殘酷的,這也是爲什麼會有聯合國。聯合國於二戰後成立,其成立原因之一是爲防止世界大戰再次發生,以及制定法規,讓戰爭只是侷限於是軍隊與軍隊之間的事情,而不會傷及平民百姓。因此,戰爭雖然是殘酷的,但戰爭應該要遵守聯合國的國際法,濫殺無辜無論如何都是不當的。
而制約武裝衝突的其中一個國際法即爲《國際人道法》。《國際人道法》為「國際習慣法」,規定無論交戰方是否具備國家地位,均須保護未參與或不再參與戰鬥的人員不被戰爭上海;若有違反則須接受制裁,在一國法庭或國際刑事法院接受審判。
那根據《國際人道法》,戰爭比需要符合軍事需要、目標區分、比例限制、人道與誠信等五大原則,禁止不必要、超出合理性的作戰手段。具體而言,《國際人道法》定明戰爭中不能攻擊平民、記者、人道救援者。兒童作爲平民的一分子,理應得到《國際人道法》的一般性保護。
另外,根據《日内瓦公约》,兒童因爲其特殊性和脆弱性,是應該得到比成年人更多的保護,包括對醫療援助、食物、住所和衣物的特殊需求。指出以色列對巴勒斯坦兒童的殺害,並非因爲兒童特別可愛,而是因爲要指出以色列對國際法的蔑視。
Q03:巴勒斯坦人被殺是因爲他們很多人是哈馬斯或哈馬斯支持者,哈馬斯是加薩人透過民主選舉選出來的,以色列也是爲了殺哈馬斯,保護自己才會打巴勒斯坦
A:根據《國際人道法》的比例原則,交戰時必須將平民與戰鬥人員,及軍事目標與非軍事目標進行嚴格區分。軍事效益應大於附帶傷害。
然而,在多次襲擊中,我們都可以看到以色列軍隊在沒有明確證據證明對方是哈馬斯前,就已經發動攻擊。「打擊哈馬斯」已經成爲以色列實行種族滅絕之實的藉口。就算不看那些海量的以色列濫殺平民的案例(譬如麪粉大屠殺、使用Lavender AI系統屠殺平民、Al Shifa Hospital 大屠殺等),只是從目前的死傷人口中,就已經可以看到「打擊哈馬斯」是一個藉口:在死亡數字中,幾乎過半數是兒童,這些兒童沒有票選過哈馬斯,也不可能是哈馬斯。這已經嚴重違反了戰爭中的比例原則。
Q04:以色列對巴勒斯坦的攻擊,是正當自我防衛?
A:自我防衛若違反了國際法的《國際人道法》或其他公約,就不是「正當」的防衛了。事實上,以色列不正當的地步,很可能已經可以比照納粹,構成種族滅絕的等級。
2023年12月29日,南非已經向聯合國國際法院提交訴狀書,指控以色列自10月7日以來針對加薩的攻擊,包括大規模殺害女性、兒童,驅逐巴勒斯坦人民並摧毀其家園,已經違反了《1948年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而犯下種族滅絕罪。目前國際法院已要求以色列採取措施防止種族滅絕的情況。
根據南非長達84頁的訴狀書,自2023年10月7日以來,以色列犯下的種族滅絕罪行:
(1)大規模殺害巴勒斯坦人民,其中大多數是女性與兒童;
(2)在加薩傷害超過55,000名巴勒斯坦人民,觸發公約中「對一群人造成身體傷害」的定義;
(3)轟炸及圍困醫院,導致巴勒斯坦人民死亡人數增加。此外,南非還列舉了其他以色列的種族滅絕行為,像是大規模迫遷、轟炸住宅區、剝奪巴勒斯坦人民的食物與用水、摧毀加薩巴勒斯坦人民的生活條件,以及實施阻止巴勒斯坦人民出生的措施;這些都是違反國際法的,一點都不是「正當」的防衛哦!
參考資料來源:苦勞網
Q05:以色列攻擊巴勒斯坦的目的是為了救回人質,只要哈瑪斯釋放人質就會停火?
A:以色列在加薩進行的無差別攻擊、地毯式轟炸,明白顯示了以色列的優先目標並不在於救回人質,而是徹底剷平加薩。三名試圖逃難,卻被以色列軍隊當場射殺的以色列人質就是明證。 以色列政府也多次拒絕哈瑪斯提出的「雙方交換人質」、「停火換取人質」等休戰協議,以色列人質家屬甚至多次上街抗議,譴責政府並未真正試圖救回人質。
目前哈瑪斯手上的以色列人質為133名,然而以色列軍隊手上確有約3661名巴勒斯坦人遭到以色列任意非法監禁,未經過起訴與任何司法程序,也形同人質,其中更包含上百名孩童。
以色列是全球唯一有系統的大量監禁未成年人的國家,每年平均有500到700名巴勒斯坦兒童被以色列軍隊居留,最常見的罪名是「丟石頭」,可遭到以色列判刑監禁20年。自2000以來,約有13,000名兒童被任意居留、審訊和監禁。
參考資料來源:The Guardian、Visualizing Palestine、可以自由巴
Q06:哈瑪斯屠殺斬首了20名嬰兒?
A:這是一則以訛傳訛的假新聞。在哈瑪斯向以色列發動突襲後,以色列媒體《i24 News》率先散播有關哈瑪斯斬首嬰兒的消息。然而此媒體爲以色列官方喉舌,不但內部許多員工都是退役軍方人員,與尼坦雅胡政府關係相當密切。可是,這個未被證實的新聞此後被美國及以色列大量報導。拜登甚至聲稱看到過相關照片。
然而,目前沒有任何照片及非官方的證人證詞確認這則事件。美政府官員甚至在事後澄清:拜登及美國政府並沒有看到哈馬斯「斬首兒童或嬰兒」的照片抑或是已經核實的報導。記者經過實地走訪後也沒有看到有受害者遭到斬首。一名以軍發言人也坦言,「無法提出任何細節或證明」。
Q07:哈瑪斯把巴勒斯坦平民當成人肉盾牌,所以才造成那麼多死傷?
A:以色列領導人與軍方指控哈瑪斯使用人肉盾牌,例如總理納坦雅胡稱「哈瑪斯躲在平民身後」,或是陸軍發言人丹尼爾·哈加里也向媒體表示「人肉盾牌」是哈瑪斯恐怖行動關鍵,但是無論是納坦雅胡或是哈加里,都沒有提出證據證明其指控。
以色列多年來藉由聲稱哈瑪斯使用人肉盾牌來合理化對平民的殺害,但是包括「人權觀察」(HRW)、「國際特赦組織」(AI)與其他人權組織報告都已明確指出這種說法未經證實,在2014年,國際特赦組織在論及「哈瑪斯使用人肉盾牌」的指控時就曾表示:「國際特赦組織正在監測與調查類似報導,但是目前並未有證據顯示巴勒斯坦平民被哈瑪斯或巴勒斯坦武裝團體蓄意用來『保護』特定地點、軍事人員或是設備免於以色列的攻擊。」
以色列國內最大人權團體「卜采萊姆」(B'Tselem)更是進一步指出以色列才是使用巴勒斯坦人民作為人肉盾牌的一方,自1967年起,以色列軍隊在約旦河西岸與加薩走廊開始實施「鄰居流程」(neighbor procedure)原則,利用平民將通緝犯帶出房屋的爭議做法,或是命令巴勒斯坦平民移除路上的可疑物件、或是要求他們站在士兵身前,然後從他們身後開槍。巴勒斯坦平民被隨機挑選執行這些任務,而且無法拒絕武裝士兵向他們提出的要求,案例包括2002年19歲的巴勒斯坦青年穆赫桑(Nidal Abu Mukhsan)被以色列士兵送往哈瑪斯活動家賈拉爾(Nasser Jarar)家門前,結果被誤認為是以色列士兵而遭開槍打死,或是2022年以色列與巴勒斯坦戰士在傑寧市交火時,16歲的阿赫德(Ahed Mohammad Rida Mereb)被以色列士兵要求站在軍事車輛前長達2個小時。
參考資料來源:苦勞網
歷史篇
A:當代巴勒斯坦與以色列之間的糾葛,並非宗教衝突,而是迫遷和殖民所導致的問題。
在巴勒斯坦這片土地上,多年來共存着基督教、伊斯蘭及各種宗教人士;巴勒斯坦人也有基督徒和穆斯林。歷史上雖然的族羣雖然和平偶有衝突,但也有這些。而事實上,我們可以輕易找到不同宗教和平共存的例子。譬如在二戰期間就有不少被壓迫的猶太人躲藏在巴勒斯坦人家中,避免被政府驅逐。然而,由於「猶太復國主義」(Zionism)相信猶太人應該到「應許之地」建立猶太人的單一民族國家,因此特地把彼此的宗教及族羣差異政治化,說成是水火不容的樣子。
而這個應許之地就是位於地中海及約旦河之間、面積2.8萬平方公里的巴勒斯坦。猶太復國主義無視巴勒斯坦土地在1947年前,已居住超過120萬名巴勒斯坦人民,以購地加上武力的方式,驅逐原先在這裡的巴勒斯坦人。
在1947至1948年,猶太復國主義民兵攻擊巴勒斯坦村莊,造成至少530個村莊被摧毀、1萬5千人被殺害,75萬名巴勒斯坦人流亡海外,15萬人在以色列淪為無家可歸的難民,這段悲痛歷史被巴勒斯坦人稱為「大劫難」(Nakba)。
1967年,以色列進一步佔領戈蘭高地、約旦河西岸與加薩走廊,在這些非法佔領的巴勒斯坦土地上,實施軍事統治、剝奪巴勒斯坦人民公民權利、例如嚴格限制行動、禁止參與政治組織與活動、教育與就業也備受限制,甚至襲擊、殺害巴勒斯坦人民。以色列也因上述種種暴行被國際特赦組織認定是「種族隔離國家」。
把這些事情包裝成是各大五十打扮的「以巴衝突」,實在無法呈現以色列與巴勒斯坦抵抗運動之間力量不對等,更無視以色列是佔領者和壓迫者的基本事實。
參考資料來源:苦勞網
Q09:巴勒斯坦一再違反和平協議,所以以色列才不得不採用軍事鎮壓手段對待巴勒斯坦?
A:被認為推進了以巴和平的《奧斯陸協議》之所以破局,是由於1993年協定簽署後,兩邊不但沒有任何和平進展,
以色列違反國際法的屯墾區卻加速擴張,強行奪取了大量原屬於巴勒斯坦自治區居民的土地,而協議中協助成立的巴勒斯坦自治政府卻沒有掌握實際自主權,多數的西岸自治區土地面積無論軍事與民事管轄權,都仍受到以色列掌控,以色列更在協定簽署後新增700個軍事檢查哨,嚴格限制巴勒斯坦人在家園自由移動的權力,連上學、工作甚至就醫都須在檢查哨前大排長龍,也發生過病人因此發生嚴重感染、衰竭甚至死亡的案例。
巴勒斯坦學者薩伊德(Edward Said)將《奧斯陸協議》描述成「讓巴勒斯坦投降的工具」,該協議被評價為以色列以佔領國身分在佔領區主張「自衛權」的藉口。
參考資料來源:報導者、苦勞網、周世瑀
Q10:就算巴勒斯坦人有權利反抗,但為什麼不用和平非暴力的手段?
A:我們可以對巴勒斯坦人的反抗策略有不同的意見,但巴勒斯坦人實際上已經嘗試過許多和平非暴力的手段了。最大的非暴力抗爭例子,爲2018年的The Great March of Return(返鄉大遊行 / 加薩邊境抗議事件)。這次大型公民抗命行動,是受到非暴力行動者及詩人 Ahmed Abu Artema所啓發,巴勒斯坦人跨越政黨與政治光譜,以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方法,每星期嘗試跨越加薩走廊的邊境,返回被以色列佔領的故鄉。他們用這個方法抗議以色列對加薩的長期封鎖,結果發生了自2014年加薩戰爭以來,最嚴重的衝突傷亡。在2018年3月30日至5月15日期間,以色列士兵發射催淚彈和實彈鎮壓巴勒斯坦羣衆,至少214名巴勒斯坦人喪生,36,100名巴勒斯坦人受傷,死傷者中包括受到國際法保護的醫護人員、兒童、記者及障礙者;而同時,以軍只有一名士兵受輕傷。如果理解歷史,就可以明白,巴勒斯坦中武裝抗爭的策略得到了支持,是因爲此前的和平非暴力手段被鎮壓並失敗的結果。
A:如果你要當一個土地上的主人,那就應該要當一個好主人,一個會尊重其他人的主人。猶太人的確有居住在土地上的權利,就像阿拉伯人也有居住在土地上的權利。然而,以色列作爲這塊土地的主人時,卻選擇了去建立猶太人至上的單一民族國家,以迫遷原居民的方式建立歷史上的「以色列」,也導致了巴勒斯坦主體的難產。在未來,不論是誰做主人、不論是一國方案(即巴勒斯坦與以色列共同建立一個國家)還是兩國方案(把土地劃分成巴勒斯坦和以色列兩塊,各自分給不同的族群),這些國家都不應該對其他族群實行武力鎮壓甚至是種族清洗。
Q11:以色列沒有佔領巴勒斯坦,而是合法買地建立自己的國家?
A:目前在巴勒斯坦西岸的以色列屯墾區上的居民,的確是真金白銀買的房子。但這些屯墾區,首先是非法佔領而來。以色列軍隊會武力趕走土地上的巴勒斯坦人,然後圍起圍欄防止被迫遷的巴勒斯坦人返回,再邀請建商和大財團進駐發展房地產。這些物業之後會在世界各國販售。所以,搬進去並住在巴勒斯坦人土地上的以色列屯墾者,的確是花了真金白銀,和房地產商買房,「建立自己的國家」,但在此之前,以色列先是非法掠奪了巴勒斯坦人的土地。
你知道現在以色列是怎麼樣去證明「平房中有恐怖分子的嗎?」他們的做法就是把整個好像半個臺北市那麼大的地方定義爲「恐怖分子匿藏區」,然後說「你們如果不現在離開的話你們就都是恐怖分子」。但請問那麼多的人口去那裏逃?邊境又不開。人往那裏走?請問這種定義合理嗎?你說恐怖分子匿藏在人民當中,你畫那麼大的範圍當然會有恐怖分子啊。但他們就是要畫那麼大的範圍,才可以用這個當藉口來做種族滅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