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
半導體學程
常見問題
╴修讀學程 ╴
Q1. 如何報名半導體學程?
請至台積電半導體學程註冊(網址: https://careers.tsmc.com/education),並進入擬修讀學程之「學程詳情」點選申請,將有機會受邀參加學程專屬系列活動。
透過臺大選課系統選課,完成各學程規定之科目數 (半導體學程:最低須修畢15門科目,含必修至少5門,選修至少5門以上。前瞻電路設計學程:最低須修畢8門科目,含必修5門,選修至少3門)。
Q2. 已報名過學程,是否需重新註冊半導體學程系統?
註冊半導體學程系統並已申請擬修讀之學程者,將有機會受邀參加學程專屬系列活動;未來錄取台積,有機會獲得學程獎勵金。先前提交過學程報名表單的同學,請於112/11/30前至學程系統完成前述程序,以享學程特別方案。
Q3. 學程採認的科目從哪學期開始計算? 可否回溯?
凡符合申請資格者,即可追溯其大學迄今所修習過之學程課程,惟申請學程修畢證書時所參照之科目對照表以所在學校之半導體學程為準。
Q4. 目前規定「各校半導體學程計算互通,就讀不同學校之半導體課程仍可延續採認」,其延續採認機制為何?
臺大學生就讀台積電半導體學程合作之他校修得的半導體學程課程(對照其各自科目對照表),須為臺大學程科目對照表有列入, 方得採認該門課程;而必修/選修判定以臺大學程科目對照表的編列為準。
若臺大學生就讀台積電半導體學程合作之他校時即修畢該校對應的半導體學程,可選擇申請該校學程修畢證書;若選擇申請臺大學程修畢證書,則必須是列入臺大學程科目對照表的課程方得採認(其必/選修的判定亦然)。
以臺大學生身份申請學程修畢證書,係根據臺大各學程之標準審核(半導體學程:最低須修畢15門科目,含必修至少5門,選修至少5門以上。前瞻電路設計學程:最低須修畢8門科目,含必修5門,選修至少3門)。
(若有更多問題,詳見修業說明>課程(延續)採認)
Q5. 他校半導體學程的必修科目對應到臺大卻是屬於選修科目的範疇,應如何採認?
申請臺大學程修畢證書,即根據臺大各學程之標準(半導體學程:最低須修畢15門科目,含必修至少5門,選修至少5門以上。前瞻電路設計學程:最低須修畢8門科目,含必修5門,選修至少3門)審核。
實例:
清大的「電子學二」為必修課程;臺大的「電子學二」則屬於選修課程。修得清大「電子學二」課程學分的同學,至臺大就讀時,須依臺大規章認列為已修得台大「選修1門」。
Q6. 若於非台積電半導體學程合作之他校修習相關課程,該課程能否採認?
學生若於非台積電半導體學程合作之他校修習相關課程,須經主持系所審核,至多採計3門。 (詳見修業說明>課程(延續)採認)
Q7. 本校其他系所課程未被列入科目對照表中,但課程內容一樣,課程名稱也雷同,可否採認?
採認課程以最新公告之學程科目對照表為準;未列入的相關課程將由主持系所審核後決議是否納入。 (詳見修業說明>課程(延續)採認)
Q8. 申請課程延續採認,審核時間需要多久?
採認申請每月受理一次(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截止收件),並於次月最後一個工作日前通知審查結果;網路加/退選兩週內隨到隨審,作業時間為收件日起(不含收件當日)5個工作天。
╴證書發放 ╴
本學程為虛擬學程,非教育部學位/學分學程
Q1. 證書申請資格?
凡為臺灣大學全時學生且已註冊台積電半導體學程系統,皆可申請學程修畢證書。
Q2. 如何申請證書?
登入台積電半導體學程系統,點選已申請修讀之學程「學程詳情」,按「編輯修課紀錄」。
輸入對應修畢的課程成績,並上傳成績單(對應修畢的課程請以螢光筆或顏色標註)。
經審核確認達修畢門檻後,台積將回覆審核結果,並寄送電子版學程修畢證書。
Q3. 若無事先報名學程,但已達到學程修畢門檻,可否申請證書?
依修業說明,舉凡申請當下仍為臺灣大學全時學生且已註冊台積電半導體學程系統者,始可申請「學程修畢證書」,否則將無法享有保證面試、學程獎勵金等學程特別方案。
學生應修習之科目,以申請學程修畢證書時所參照之科目對照表為準,如有疑義則由主持系所認定。
Q4. 是否需持有「實體證書」才能獲得保證面試的機會?
本學程已全面改發電子版學程修畢證書,學生投遞履歷時,可憑「實體」版或「電子」版證書獲得保證面試之機會。
Q5. 提交學程修畢證書申請後,需多久才能取得證書?
收到學程修畢證書申請後30個日曆天內完成審核;審核無誤者將連同審核結果一併核發電子版學程修畢證書。
Q6. 若未及於投遞履歷前/面談前取得學程修畢證書,該如何處理?
未能於投遞履歷前/面談前取得學程修畢證書的學生,應於後續更新履歷時,上傳修畢證書電子檔作為佐證 。
進入面談程序者,請主動告知面談主管及招募專員,正在等待學程修畢證書申請的審核結果。
學程獎勵金僅適用具備以下三條件者,故請務必於進入聘僱程序前,主動告知對應的台積招募專員,已上傳學程修畢證書電子檔至履歷系統:
(1) 已於台積電半導體學程系統註冊,並於台積電人才招募網頁(即履歷系統)註冊有效履歷。
(2) 獲台積正式職缺聘書(含研發替代役或預聘)前,已上傳學程修畢證書電子檔至履歷系統。
(3) 學程科目修業平均成績達B+(含)以上。
Q7. 證書內容是否會登載修課成績?
否,證書不會登載修課成績。
Q8. 成績優異是否影響其他資格/評分?
取得學程修畢證書且學程科目平均成績達B+(含)者,台積將提供15萬元的學程獎勵金。
Q9. 總修習科目數多於門檻標準,會有實質差異嗎?
不會,可以從修畢科目中選擇成績最好的15門提出申請。
Q10. 學程修畢證書是否有時效?
無期限。
Q11. 取得證書後未立即應徵台積,是否會影響權益?
取得學程修畢證書並於投遞台積履歷時主動檢附,即具有保證面試的機會;惟學程獎勵金僅適用於畢業後直接加入台積電者。
Q12. 已取得證書,但繼續攻讀國外研究所,研究所畢業後即加入台積,這樣仍能獲得學程獎勵金嗎?
取得學程修畢證書並於投遞台積履歷時主動檢附,即具有保證面試的機會;不管畢業於國內/國外研究所,只要畢業後立即加入台積,且學程科目表現平均成績達B+(含)以上,台積將提供15萬元的學程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