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能力資賦優異

一、創造能力測驗得分在平均數正2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97以上,或實作評量表現優異,並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及檢附創造才能特質與表現卓越或傑出等之具體資料。

二、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創造發明競賽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