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沒有獨立成班的資優班,正確名稱為「分散式資優資源班」。
按照特殊教育法第40條規定,學前教育階段及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資賦優異教育之實施,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學前教育階段:採特殊教育方案辦理。
二、國民教育階段:採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特殊教育方案辦理。
三、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依第十三條第二項及第四項規定方式辦理。
另外,依據其他法條~
特殊教育法第10條: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措施之提供及設施之設置,應符合融合之目標,並納入適性化、個別化、通用設計、合理調整、社區化、無障礙及可及性之精神。
特殊教育法第42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以團隊合作方式,考量資賦優異學生身心特質、性向、優勢能力、學習特質及特殊教育需求,訂定資賦優異學生個別輔導計畫,並應邀請資賦優異學生本人、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參與。
因此,按照法規,本縣國民教育階段資賦優異教育依特殊教育法可以採分散式資優資源班或資優教育方案辦理,除依鑑定類別規劃之資優教育課程外,其他時間皆接受普通班課程,而本校依據法規與教育處核定後成立一「數理資源班」一班。
學生按照常態編班流程進行編班,於資優課程採抽離上課,普通課程回歸原編班之普通班級上課;亦即在資優班的專長課程及外加課程從原班抽離到資優班上課,例如數理資優生的原班同學在上數學、自然課,該生則於該時段到資優教室上數學、自然課,或是於彈性課等外加課程到資優教室上課。
同時校內採取團隊合作方式,考量資優學生身心特質、性向(指潛在能力)、優勢能力、學習特質及特殊教育需求,訂定資優學生個別輔導計畫,以及設計資優教育課程,使資優教學符合適性化、個別化、通用設計、合理調整、社區化、無障礙及可及性之精神。
按照「特殊教育法」所稱所稱學術性向資賦優異,指在語文、數學、社會科學或自然科學等學術領域,較同年齡者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
前項所定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之一 :
一、前項任一領域學術性向或成就測驗得分在平均數正2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97以上,並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及檢附專長學科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或傑出等之具體資料。
二、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有關學科競賽或展覽活動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
三、參加學術研究單位長期輔導之有關學科研習活動,成就特別優異,經主辦單位推薦。
四、獨立研究成果優異並刊載於學術性刊物,經專家學者或指導教師推薦,並檢附具體資料。
再者,「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第2條規定:資賦優異學生及幼兒之鑑定, 應採多元及多階段評量,以標準化評量工具、各類鑑定基準規定之方式,綜合研判之。除一般智能及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外,其他各類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均不得施以學科(領域)成就測驗。
因此,本縣在鑑定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時,除有管道二的書面審查鑑定之外,管道一即以學科(領域)成就測驗作為施測工具,包含:
初選測驗:進行學科成就測驗
複選測驗:進行學術性向測驗
雲林縣教育處的公告、國小網站的公告、本校校務公告、本校特教網站等,都有簡章的連結以供檔案下載。
我要怎麼知道我的孩子是否具有資優鑑定的資格呢?
請家長詢問孩子就讀的國小與國小導師等,一般來說,申請鑑定資格須為設籍本縣之當年度國民小學應屆畢業生,經學校教師、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自1月~6月期間觀察並推薦具備資賦優異特質者。
但孩子每科都很好,我該怎麼幫他選擇呢?
因小學老師對學生的學科能力表現最為清楚,故家長或老師可透過資優鑑定簡章的「語文類/數理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觀察推薦表」來評估孩子,除在觀察量表上給予推薦項目的等級,另在質性描述上亦須說明孩子專長學科學習特質及具體表現等狀況,以及附上相關佐證。
以上都確認有相關特質及表現後,不論是語文類或是數理類,只要符合資格者皆可同時報名
不論初試或複試,數理及語文會錯開於上、下午時段考試。
確認小孩具備有資賦優異特質之後,可以依循適合之管道提出申請,其申請資格分別為:
管道一:以測驗方式進行鑑定→學科成績須符合標準
申請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者,國小六年級上學期國語、英語之學期成績皆需達「優等(90 分以上)」。
申請數理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者,國小六年級上學期數學、自然之學期成績皆需達「優等(90 分以上)」。
管道二:以書面審查進行鑑定→須符合「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第 17 條第二項第二、三、四款規定標準
具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有關學科競賽或展覽活動獲前三等獎項、學術研究單位推薦資料、研究報告等,並檢附相關資料。
管道一主要是以紙本測驗進行鑑定
繳交報名檢核表、鑑定申請表(3張2吋大頭照)、觀察推薦表、國小成績證明、其他相關佐證資料,以及報名費(初選鑑定費)等資料
由國小端先進行初審
由未來就讀國中協助申請參加初選
初選測驗:進行學科成就測驗
👉任一科成績達百分等級90(含)以上,且任一科不得為缺考或0分
複選測驗:進行學術性向測驗
👉任一科在平均數正2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97以上
鑑輔會綜合研判
公告通過名單並予適當安置
管道二主要是以書面審查進行鑑定
報名管道二者,請先完成管道一的申請及報名程序
繳交報名檢核表、鑑定申請表(3張2吋大頭照)、觀察推薦表、國小成績證明、相關證明文件,以及報名費(審查費)等資料
上述👆相關證明文件如符合下列條件者,其申請資料將由鑑輔會進行審核:
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有關學科競賽或展覽活動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
參加學術研究單位長期輔導之有關學科研習活動,成就特別優異,經主辦單位推薦。
獨立研究成果優異並刊載於學術性刊物,經專家學者或指導教師推薦,並檢附具體資料。
參加之學科競賽、展覽活動或獨立研究成果,以「個人組」為原則。若兩人以上合作之「團體組」作品或研究,應檢附共同作者同意書。
由國小端先進行初審
由未來就讀國中協助申請參加初選
管道一之初選測驗前,「鑑輔會」將依據孩子繳交的資料進行審查作業
若未通過管道二的書面審查,仍可依循管道一之程序進行初選及複選等的鑑定作業(須先報名管道一)
初選測驗:進行學科成就測驗
👉任一科成績達百分等級90(含)以上,且任一科不得為缺考或0分
管道一之複選測驗前,「鑑輔會」依據審查結果認為孩子需進一步評估者,將請孩子直接參加管道一之複選測驗
若通過管道二的書面審查,則可依意願選擇是否參加管道一之測驗鑑定,不參加者可退還管道一之報名費
複選測驗:進行學術性向測驗
👉任一科在平均數正2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97以上
鑑輔會綜合研判
公告通過名單並予適當安置
是的,初選及複選時都需要繳交鑑定費用,均依照簡章規定辦理(如右表)。
‼️惟下列身分者,於管道一及管道二均免收報名費(報名時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
☑️持有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持有原住民身分證明者
☑️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人士之子女或本人
無論由國小端統一團體報名,或是採個別報名,小孩於國小畢業拿到畢業證書後,必須先於本校新生報到日至本校完成新生報到。
請注意!!!
未報到者不與收件。
報到當日發放初選當日交通車及午餐調查表並於隔日繳回,以作為初選報名完成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