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架構

臺南一中學生聯合自治會

依據三權分立之原則,分設學生會、學生議會、學生評議委員會

互相監督與合作,共同推動會務進展

會長—楊埕鋐

會長有下列職權:

  1. 對外代表學聯會,對內領導學生會,處理會務。
  2. 任命、解任學生會各部部長、部員。
  3. 於學生議會有提案權、提請再議權。
  4. 提出章程修訂案。
  5. 提名學生評議委員人選。
  6. 要求召開學生議會臨時會。
  7. 代表會員參與學校公共事務與相關會議。
  8. 簽署並公布學生議會所通過定之法案 。

副會長—邱頎霖

協助會長處理會務,代表會員參與公共事務。

由左至右:楊埕鋐、邱頎霖

學生會//行政#tnfshsa

學生會,學聯會之最高行政機關,負責處理日常事務、活動辦理、友校交流及監督學校之行為,分設以下部門分工

行政長—鍾晨屹

襄理會長處理行政事務。

秘書長—莊博宇

統領秘書處,綜理日常行政事務、交接傳承、常務人員之招募、各類文件之整理與建檔、會議記錄之整理。

財政長—童立舒

製作帳本、負責會費徵收及退費事項、管理本會經費流動、財產管理。

學權長—陳則學

本會意見調查、學術性活動之籌辦、監督校方對學生權利之保障、學生自治的推廣與學生意見的交流。

美宣長—廖峻浩

負責本會活動場地相關布置、宣傳品之製作。

公關長—林侑諭

總理本會對外聯絡、商務洽談、聯繫各校學生自治組織、媒體宣傳等事務。

活動長—彭敬堯

本會靜態或動態活動之規劃與籌辦、跨社團活動之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