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寄或現場申請
請於接獲成績及格通知之次日起3個月內申請核發合格證書者。(逾期申請者,需重新參加補正訓練及格後,始得申請核發合格證書,但以一次為限。)自114年1月1日起,增加核發電子證書,電子證書及紙本證書效力相同,申請者可自行選擇所需之證書形式。
申請方式:
1. 線上申請: https://record.moenv.gov.tw/
˙ 點選→證照訓練→會員。
˙ 登入會員→會員專區→線上領證繳款。
˙ 輸入「測驗年月」按查詢(若查詢無法按,請參閱 「注意事項」設定允許快顯視窗)。
˙ 並點選「證照訓練-線上領證繳款」,依操作指引選擇繳款轉帳支付費用:
電子證書500元、紙本證書1,044元(含回郵郵資44元)、同時申領電子證書及紙本證書為1,544元(含回郵郵資44元),轉帳手續費由申領人自行負擔,經審核後核發證書。
˙ 繳費方式:線上獲取之個人一次性繳款帳號可利用 網路ATM、網路銀行或實體ATM等方式轉帳。
˙ 依畫面步驟操作完成付費(操作前請看付費說明)。
2. 郵寄申請:檢齊申請文件:合格證書申請表、繳交證書規費收據影本、貼足掛號郵資之A4大小回郵信封1個,寄至:「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三段260號,國家環境研究院收」,經審核後核發證書。請以掛號投遞,如郵件以平信寄遞發生遺失或遲誤,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1) 郵寄申請證書規費繳交方式:(紙本證書為1,000元、同時申領電子證書及紙本證書為1,500元)
A. 逕至郵局劃撥(劃撥帳號:19318689、戶名:國家環境研究院【※此帳號不適用線上申請繳款】);不用再加劃撥手續費。
B. 以晶片金融卡轉帳或金融機構匯款(第一銀行中壢分行代碼007、戶名:國家環境研究院、郵寄申請帳號:28110090001【※此帳號不適用線上申請繳款】);轉帳或匯款手續費由申領人自行負擔。
(2) 劃撥單正面通訊欄處或轉帳收據請註明參訓類別證書費,例:「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證書費」、「參訓學員姓名」。
3. 現場申請【實際開放領證時間,以本院網站公告為準】:親至本院(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三段260號 )申領者,請攜帶雙證件並備齊合格證書申請表及證書規費,電子證書為500元、紙本證書為1,000元、同時申領電子證書及紙本證書為1,500元,於上班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00間至院洽辦,即可當日領取證書,逾時送達者,合格證書隔日以掛號寄出。
※非本人洽領時,應檢附委託書及本人及代領人身分證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