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事規則

論文發表的時間規則如下

  • 各場次主持人發言3至5分鐘

  • 發表人數為三至四人時,發言時間為15分鐘;發表人數為五人時,則發言時間改為12分鐘。

  • 發言時間截止3分鐘前,按鈴一下;2分鐘前,按鈴兩下;1分鐘前,按鈴三下,結束發言。

  • 評論時間10分鐘

  • 自由討論時間:每次3至5分鐘

  • 討論者舉手發言時,請先報姓名與服務單位。

*上述規則主持人可視情況變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