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示時請務必使用原始資料。禁止進行資料加工或變形。必須按照手冊正確再現。另外,為表明公司品牌標誌為國際注冊商標,其右下方標示註冊標記。
*為在產品上標示企業品牌標誌,特別準備有考慮到形狀和視覺效果的標誌。 (諮詢:設計開發統轄部)
如需在招牌、看板、展場展品等位置放大標示企業品牌標誌,請按照右圖所示的製圖標準正確再現。
企業品牌標誌的比例為高:寬=10:55。(不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