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龜的規則是向神明祈求案上陳列的物品(早期以糕仔粉加上糖水做的肪片龜為多),向神明稟明欲乞求物品、目的及隔年之加值還願後,請神明允筊。取得「聖筊」者,即可找廟方登記後帶回「標的物」,保佑未來的一年工作平安、身體健康。傳統會到隔年的元宵節前,將加了心願的物品,製作完成送回至廟中,感謝神明一年的照顧。因為心願逐年增加,因此肪片龜也越做越大。上百斤、上千斤的大鳳片龜還會加上美麗燈飾,入廟時聘請樂隊迎送,熱鬧的氣氛甚至超過春節呢。
早期文獻-通判胡建偉的《澎湖紀略》即有記載:「元宵,各家先於十三夜起,門首掛燈,廳中張燈結彩;至十五日夜,各家俱備牲醴碗菜,供奉三界。闔家燕飲,鳴鑼擊鼓,極為熱鬧。間亦有裝扮故事,往別澳遊玩者。各廟中張燈,男女出遊,謂之看燈,廟中札有花卉人物。男婦有求嗣者,在神前祈求,求得花一枝或亞公仔一個,回家供奉。如果添丁,到明年元宵時,另做新鮮花卉、人物以酬謝焉。」文獻中可發現上元節民俗活動的多樣性,但我們可以了解當初以花作為求乞物,時至今日,轉以龜來象徵求乞之物,進而求平安、健康與財富。
何謂「乞龜」: 龜是四靈之一,「乞龜乞綵乞平安」,意在乞求平安。地方諺語:「摸龜頭,起大樓;摸龜尾,存家伙;摸龜殼,事業穩達達;摸龜腳,金銀財寶滿厝腳」。乞龜活動持續至今,「龜」種類有所變化,早期以肪片龜為主,因無法久藏;後以米龜替代,演變至今,各種不同材質的「金錢龜」、「金龜」、「米龜」、「果凍龜」、「黑糖糕龜」、「麵線龜」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