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物理治療師法第七條及第十條規定,
執業、復業登記應事先申請執業登記,領有執業執照,始得為之。
歇業、停業登記應於事實發生日起30日內備查,不得提早辦理。
※如違反前開規定,應檢具申請文件及陳述意見書,全案送局辦理,
並依物理治療師法處新臺幣一萬以上五萬以下罰鍰。
壹、各項異動說明
01. 執業登記 02. 歇業登記 03. 停業登記 04. 復業登記05. 死亡註銷 06. 遺失補發 07. 姓名變更 08. 執業院所變更貳、各項費用說明
入會費:2000元整常年會費:5000元整參、申辦事項須知
一、歇業與退會的不同分說如下:歇業:具會員權利與資格,需按期繳交常年會費。重新執業時不必再次繳交入會費。退會:不具會員權利與資格,不需繳交常年會費。重新入會需繳交入會費。二、物理治療師證書遺失,須至衛生福利部辦理補發,詳情請見衛福部公告:https://e-service.mohw.gov.tw/Service/Notice/001005
肆、Q & A
Q、我的到職證明是05月01日,在05月30日前辦妥入會及執業登記就可以了嗎?A、您應於05月01日前辦妥入會手續及執業登記,若未佩帶執照執業,視同無照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