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辦理換照者:
一、將依物理治療師法第36條處分,執照到期換照無緩衝期限。
二、積分計算期間為辦理日往前推六年,而非96年01月29日起算。
提前辦理日:積分足夠者,可於執照原有效日提前六個月辦理,不接受提前送件及郵寄送件。
應備文件:
範本 / 附件
個人變更申請書
積分報表
原核發執業執照
三個月內半身二吋照片一張
物理治療師證書正本
執業執照規費参佰元整
參考文件
01、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衛署醫字第1020269815號令) (新舊條文對照)
04、行政院衛生署函:有效積分自民國96年01月29日起追認,詳閱本公文。
05、線上課程:台灣E學院、傳染病數位學習網 (繼續教育積分認定說明)
06、衛生福利部102年10月22日 衛部醫字第1021620102號函說明
問題集
Q、我不知道發證日是指甚麼,要怎麼查詢?
A、發證日係指「物理治療師證書」發證時間,查詢位置請參考此圖,
1為舊式證書發證日;2為新式證書發證日。
Q、我已經超過兩年沒執業了,也要換照嗎?
A、依「物理治療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規定,
連續歇業兩年者可選擇依原定辦法換照或以執業登記前一年累積之25積分換照,舉例說明如下:
小明自100年01月01日起歇業至今,預計103年06月01日重新執業,故他有以下兩種換照選擇:
1. 自096年01月29日起,至103年05月22日止,累積150積分。
2. 自102年06月02日起,至103年06月01日止,累積25積分。
Q、我想提前換照,那我接下來的積分怎麼計算呢?
A、提前換照者,累積有效積分的日期將自換照日起算至下一次換照日止。舉例說明如下:
小明首次執業執照到期日:民國103年05月22日,
下一次的執業執照到期日:民國109年05月22日。
因積分足夠,提早於民國102年11月23日換照,
下一次有效積分的累積時間為:民國102年11月23日至民國109年05月22日。
Q、我已經留職停薪一年,後來又再展延了一年,
請問我適用「連續歇業兩年者可選擇依原定辦法換照或以執業登記前一年累積之25積分換照」嗎?
A、「連續歇業兩年」為單次計算,非以累積停業期間計算,舉例說明以下:
小芳因生育,與醫院申請停業一年,停業期間:自民國101年01月01日起至民國101年12月31日,
後因需照顧小孩,再申請展延一年,展延期間:自民國102年01月01日起至民國102年12月31日。
因非單次申請停業兩年,故不適用此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