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身分變更
一般會員轉永久會員
一般會員轉永久會員
一般會員往年所繳各年度常年會費已歸入年度會計帳,故轉變為永久會員時,恕不退還既往所繳各年度會費;而永久會費原則上視為一次性入會費,故原繳之入會費一千元可折抵永久會費。
詳細辦法請洽祕書處。
學生會員身分轉換
學生會員身分轉換
101.03.16第一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通過施行
凡學生會員因退學、休學、畢業等因素喪失學籍,即意謂既有身分失效;惟仍合乎「章程」第二章第七條第一項之規定者,得主動通知秘書處調整其會員身份,成為個人會員。
已繳納永久會費者,得填具個人會員入會申請書後,經理事會審核通過,逕轉變為個人會員,並享有「章程」第一章第八條「會員(會員代表)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每一會員(會員代表)為一權。惟學生會員、榮譽會員及贊助會員無上述各權利。」所規定之權利。
非繳納永久會費之學生會員且未曾中斷其會員身份者,得填具個人會員入會申請書,並依「章程」第五章第三十條第二、三項之常年會費與永久會費規定,改變且繳清其會費金額後,經理事會審核通過,成為個人會員,並享有「章程」第一章第八條所規定之權利。
非繳納永久會費之學生會員且未曾中斷其會員身份者,得於畢業當年提請轉變為個人會員身份,相關年費繳納自翌年起依「章程」第五章第三十條第二、三項之常年會費與永久會費規定辦理。
申請流程
申請流程
1.申請人主動於畢業當年度向祕書處提出身分轉變之申請。
2.祕書處查詢歷年(含當年度)繳費紀錄,如有餘額未繳,應予補繳。
3.申請人填具「個人會員申請書」,交由祕書處送理事會審核。
4.經理事會審核後,由祕書處通知申請人審核結果。
5.審核通過者,無須重新繳交入會費,翌年起依個人會員標準繳納常年會費,享個人會員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