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行輔導活動。
2.中輟學生輔導。
3.辦理認輔工作。
4.辦理各種專案輔導。
5.辦理各項輔導工作評鑑。
6.其他有關輔導工作事項。
7.規劃生命教育與憂鬱自殺防治。
8.兒童少年保護及高風險家庭通報。
9.規畫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
治。
10.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