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施特殊教育諮詢。
2.參與特殊教育各項研討會。
3.從事特殊教育的專業社群。
4.擬訂學校特殊教育實施計劃。
5.辦理特殊班級報到、轉銜事宜。
6.協助學生申請各項補助款及輔具。
7.推動特殊教育班級課程及教學活動。
8.辦理各種特殊學生調查、鑑定安置、
通報及轉介等工作。
9.其他交辦事項。
臺中市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基準及鑑定方式一覽表 下載